航天机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18-070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净资产无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
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
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
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
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
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
定资产”;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
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
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
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
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
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
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
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四)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