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经营层已向我们提交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仔 细审阅后,基于独立董事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传洲、刘运宏、沈文忠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