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审查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对高级管 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史佳超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符合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万夕干 委员:郭 斌 委员:闵 斌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