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4-16  

                        公司代码:600152                          公司简称:维科技术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20,300,989.08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74,530,289.58 元;以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为

-46,568,503.40 元,未分配利润为 261,286,455.83 元。

    经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2023

年度财务状况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维科技术       600152      维科精华、敦煌集团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何易                           黄青
        办公地址         宁波市柳汀街225号20楼                宁波市柳汀街225号20楼
          电话           0574-87341480                        0574-87341480
        电子信箱         heyi@mail.veken.com                  hqing@mail.veken.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锂离子电池可以分为消费类电池和动力类电池。锂离子电池的行业发
展周期性主要受上游电极材料的技术发展、下游消费电子产品、电动交通工具和储能装置的影响,
目前消费电子产品类锂离子电池已经处于较为成熟稳定阶段,动力和储能锂电池仍处于高速增长
阶段。
    在消费类电池领域,近年来伴随着国民经济水平和居民消费能力的提升,我国对消费类电子
产品的需求量不断扩大,为消费类电池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应用基础。总体来看,在笔记本
电脑、智能手机等传统消费类领域,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较为稳定。智能手机市场呈现止跌回升
态势,发展中国家仍处于智能手机普及阶段,市场潜力巨大;笔记本电脑市场呈现跌幅逐渐收窄
态势,随着新一波换机潮的到来,市场将恢复增长。
    在动力类电池领域,中国已成为新能源汽车全球最大的制造和消费国,也带动新能源动力锂
电池产业的持续高速增长。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推进,可再生能源占比逐年增高,储能
市场也不断扩大。未来,可再生能源的普及和可持续能源的实现,使得电池产业仍有巨大的发展
空间。
    (2)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新能源领域近二十年,具备电芯制造、封装和系统整合方案一体化能力。经过多年
发展,公司目前是国内排名前五的手机电池供应商,连续多年获得传音等企业的优秀供应商奖,
得到客户充分的认可。
    公司在做强 3C 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小动力电池业务,是国内 E-Bike 主要电池供应商之一;
公司充分利用钠电研发的先发优势,布局钠电产业,率先建成 GW 级产线,开拓钠电储能应用、
低速车、特种车辆等市场,成为国内领先的钠电应用方案提供商之一。
    1、 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属业务介绍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消费类电池(包括聚合物电池、铝壳电池)和小动力电池(包括两轮车电
池、电动工具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消费类电池服务的市场包括手机、笔记本及平板电脑、移动电源、智能家居、无人机、可穿
戴设备等。
    小动力电池服务的市场包括两轮车、电动工具等。
    (二)公司主要产品
    (1)消费类电池(聚合物电池和铝壳电池)
    1)主要产品:纯锰电池、三元电池、三元加锰电池、三元加钴电池、纯钴电池
    2)应用领域: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移动电源、智能家居、无人机等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①智能手机
    公司与传音、TCL、华勤、中兴通讯、飞毛腿(供应 MOTO 手机)等知名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
关系,获得多家用户优秀供应商奖项,对该等客户持续保持了较高的市场份额。
    ②笔记本电脑
    公司依托与汉通、SIMPLO、飞毛腿(供应联想平板电脑)等知名电脑厂商及供应商的长期合
作,实现了较为稳定的订单及销售收入,并获得了良好的业界口碑。
    ③无人机
    随着 5G 的到来,无人机应用领域越来越广,通过搭载高清摄像头,小型无人机可以在高空
拍摄、录制影视素材,公司提前布局无人机电池产线和技术,已得到行业大客户的认可。
    (2)小动力和储能电池(圆柱形电池包、动力型软包电池和方型铝壳电池)
    1)主要产品: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池、钠离子电池
    2)应用领域:电动两轮车、电动工具等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①电动两轮车
    公司凭借产品的技术优势和产能规模的持续扩大,与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有限公司等国内
头部整车厂建立了合作关系。
    ②智能家居
    智能家居凭借智能化、便捷化特点,受到消费者青睐,在家居领域渗透率持续提升。公司与
苏州爱普电器有限公司,宁波杜亚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③储能电池
    储能电池主要用于电网侧、发电侧,提供能源利用效率,平衡能源供需差异,稳定电网运行,
降低用电成本。公司着重开发以钠离子电池为特色的储能产品,同时布局电网调频储能和新能源
汽车超级充电站专用的高倍率电池。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了供应商准入统一管理和订单采购授权执行的采购模式,建立了完整的采购管控系
统,通过严格的评估和考核程序遴选合格供应商,并通过技术合作、长期协议、合资合作等方式
与供应商紧密合作,以保证原料、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可靠性以及成本竞争力。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以客户需求和市场为导向,综合考虑客户需求安排生产,减持自动化改造,推动建
立自动化生产线,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在确保产品质量、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人工成本,提升产
品盈利能力。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以直销方式为主,获得终端客户的供应商资格认证,成为其合格供应商;根据客户
提供的订单需求,设计定制相关电芯或电池产品,组织生产后再销售给客户。在企业内部以销售、
研发、品质、技术支持等部门相协同的机制,根据客户对产品的需求,组建项目组,为客户提供
高性价比的产品与服务。公司目前已与国内外知名智能终端产品品牌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商贸合作
关系。
    (4)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完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体系,消费类
锂离子电池产品销售是公司收入、利润和现金流的主要来源,同时逐步加深在小动力锂离子电池
领域的布局。同时,也在进一步布局钠电新产业、新赛道,加快钠电示范应用市场开拓。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       2021年
                                                           增减(%)
总资产           3,239,322,071.77    3,493,733,133.69            -7.28     4,033,254,016.35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1,798,065,859.95    1,890,021,731.31            -4.87     1,985,846,678.69
产
营业收入         1,672,169,340.72    2,325,154,378.19           -28.08     2,075,438,208.29
扣除与主营业
务无关的业务
收入和不具备
                 1,624,237,876.27    2,194,948,108.60           -26.00     1,945,563,905.23
商业实质的收
入后的营业收
入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120,300,989.08     -104,899,446.55           不适用      -127,176,282.86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155,683,311.78     -134,744,383.65           不适用      -161,161,829.24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360,396,489.79      281,036,354.21             28.24      -235,772,360.91
额
加权平均净资                                            减少1.14个百分
                           -6.57               -5.43                                  -7.73
产收益率(%)                                                       点
基本每股收益                                                    不适用
                           -0.23               -0.20                                  -0.28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0.21               -0.20                                  -0.28
(元/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308,639,894.40    403,708,417.01      463,511,702.29      496,309,327.02
归属于上市公司
                    -27,407,577.72    -36,219,625.67      -14,335,462.41      -42,338,323.28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33,379,644.67    -46,603,546.99      -25,124,472.43      -50,575,647.69
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15,188,783.75     80,172,105.13       84,832,195.78       80,203,405.13
现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62,245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65,03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有限           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售条                         股东
       (全称)          减            量        (%)      件的   股份                  性质
                                                                           数量
                                                          股份   状态
                                                          数量
                                                                                       境内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                                                                     非国
                     0             152,778,214   28.90            质押   50,000,000
限公司                                                                                 有法
                                                                                         人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                                                                     国有
                     0              35,685,450    6.75              无
责任公司                                                                               法人
                                                                                       境外
杨东文               -4,694,900     24,246,375    4.59              无                 自然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3,977,348       3,977,348    0.75              无                 其他
司
                                                                                       境内
阮斌                 3,841,700       3,907,700    0.74              无                 自然
                                                                                         人
                                                                                       境内
赵新苗               235,500         2,550,500    0.48              无                 自然
                                                                                         人
                                                                                       境内
何承命               0               2,150,002    0.41              无                 自然
                                                                                         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1,210,490       1,809,614    0.34              无                 其他
司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                                                                     国有
                     0               1,700,744    0.32              无
限公司                                                                                 法人
                                                                                       境内
李立芳               1,513,000       1,513,000    0.29              无
                                                                                       自然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1、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和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
明                               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9.31%股份;2、
                                 公司股东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宁波市工
                                 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国有股东,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直接和间接共持有本公司 7.07%股份。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内总资产 32.39 亿元,比期初减少了 7.2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权益为 17.98 亿元,比期初减少了 4.87%。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72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28.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20 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