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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11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6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柳汀街 225 号月湖金汇大厦 20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2,697,1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4.386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
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
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承
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与参股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82,674,253 99.9874              22,900    0.012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与参股公
          司签订日常关
                               26,04              22,90
1         联交易框架协               99.9121                    0.0879     0        0.0000
                               9,349                  0
          议暨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关联股东杨东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农、林群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
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
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