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7-28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6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万龙超等5人因
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
司将该5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25,795,527股变更为525,480,527股,注册
资本将由525,795,527元变更为525,480,52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
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1、申报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9月10日
2、债权申报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01室。
联系人:薛春林
电 话:0574-87341480
传 真:0574-87279527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