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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0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
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
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
〔2018〕35 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以下简称“新
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 用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规
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财政部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对“关
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和“关于基
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规
定。本公司自 2021 年 2 月 2 日起执行该规定。
    (3)财政部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发布“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
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 号,以下简称《规定》)适用范围的通
知》”(财会〔2021〕9 号),该通知规定,适用《规定》简化方法的租金减让
期间由“减让仅针对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1 年 6 月 30 日
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1 年 6 月 30 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
减少不满足该条件”调整为“减让仅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
2022 年 6 月 30 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2 年 6 月 30 日
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其他适用条件不变。本公司自 2021 年

                                     1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后使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新租赁准则,本公司在编制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
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
调整: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
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
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
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
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本公司采用首次执行日增量借款利
率折现后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该等增量借款利率公司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与租赁期类似期间的贷款基准利率。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租赁准则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       调整额
       其他流动资产                  39,560,396.16      39,444,805.69    -115,590.47
       使用权资产                                        2,924,757.64   2,924,757.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20,391.83     920,391.83
      租赁负债                                           1,888,775.34   1,888,775.34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       调整额
       其他流动资产                      705,282.07        589,691.60    -115,590.47
       使用权资产                                        1,610,354.68   1,610,354.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30,195.11     430,195.11
      租赁负债                                           1,064,569.10   1,064,569.10

    (2)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比较财务
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
                                     2
10 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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