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以及《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将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的《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拟签订<意向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经济行为,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楼百均 吴巧新 李小辉 2022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