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及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 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或“保荐机构”)作为维科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上市公司”、“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维科技术与下属控股子公 司及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与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 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同意 2023 年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新能源”)、江西维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 维科”)、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维科”)、东莞维科电池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维科”)、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维 科”)进行银行融资互保,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担保预计额度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截至 2022 年 担保总额占上 担保方 本次新增 担保预 担保 被担 最近一年 12 月 31 日 市公司最近一 是否关 是否反 持股比 担保额度 计有效 方 保方 资产负债 担保余额 期经审计净资 联担保 担保 例(%) (万元) 期 率(%) (万元) 产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维科 维科 以协议 新能 60.00 90.97 5,000.00 25,000.00 13.23 否 否 技术 为准 源 1 被担保方 截至 2022 年 担保总额占上 担保方 本次新增 担保预 担保 被担 最近一年 12 月 31 日 市公司最近一 是否关 是否反 持股比 担保额度 计有效 方 保方 资产负债 担保余额 期经审计净资 联担保 担保 例(%) (万元) 期 率(%) (万元) 产比例(%) 江西 以协议 100.00 95.21 7,500.00 5,000.00 2.65 否 否 维科 为准 小计 - - - 12,500.00 30,000.00 15.87 - - - 2、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宁波 以协议 100.00 25.42 27,300.00 3,0000.00 15.87 否 否 维科 为准 维科 东莞 以协议 100.00 66.94 - 10,000.00 5.29 否 否 技术 维科 为准 南昌 以协议 100.00 1.99 - 20,000.00 10.58 否 否 维科 为准 小计 - - - 27,300.00 60,000.00 31.75 - - - 二、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预计 江西 以协议 - 10,000.00 5.29 否 否 维科 维科 为准 - 45.66 宁波 技术 以协议 5,000.00 20,000.00 10.58 否 否 维科 为准 小计 - - - 5,000.00 30,000.00 15.87 - - - 注:以上公司除维科新能源外,其他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维科新能源由公司及宁波维 新同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持有,其中公司持股 60%,宁波维新同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持股 40%。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经董事会批准后,公司可在各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 内部调剂使用预计授信及担保额度,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 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2)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3)担保内容 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 外贷等。 2 (4)担保范围 担保范围包括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5)担保金额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决定并办理具体对外担保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 (6)担保期限 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宁波维科 公司名称 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2,692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保税区西区 0212 地块 2 号标准厂房 法定代表人 陈良琴 成立日期 2004 年 10 月 14 日 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2)东莞维科 公司名称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79,2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东莞市横沥镇田坑村新城工业区兴华路 19 号 法定代表人 陈良琴 成立日期 2018 年 1 月 12 日 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3)维科新能源 公司名称 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宁波保税西区港西大道 3 号 1 幢-1 北侧厂房 法定代表人 陈良琴 3 公司名称 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24 日 经营范围 从事动力电池模组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电动工具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4)江西维科 公司名称 江西维科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宁波保税西区港西大道 3 号 1 幢-1 北侧厂房 法定代表人 陈良琴 成立日期 2018 年 8 月 6 日 经营范围 从事动力电池模组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电动工具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5)南昌维科 公司名称 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2,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经开区坚磨大道 699 号 法定代表人 陈良琴 成立日期 2018 年 8 月 2 日 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2、被担保子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4 单位:万元 资产负 公司名称 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债率% 2022 年 12 月 31 日 66,308.33 16,853.78 3,269.49 14,430.00 49,469.65 29,089.73 -328.76 25.42 宁波维科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08,655.12 58,748.63 10,189.54 55,922.30 49,953.92 115,350.58 -8,381.71 54.07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61,625.56 112,171.02 - 98,724.71 49,422.41 137,270.15 -2,359.66 66.94 东莞维科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64,393.73 125,324.27 471.21 110,594.23 39,069.46 57,969.36 -3,617.95 76.23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6,777.46 24,359.10 352.35 23,568.91 2,418.36 34,936.03 -799.48 90.97 维科新能源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472.73 17,394.68 80.57 15,348.05 3,078.05 24,912.84 -3,427.43 84.97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3,263.41 31,669.23 6,799.94 21,057.85 1,594.18 3,425.24 -2,180.05 95.21 江西维科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7,033.08 23,279.17 7,409.93 7,409.93 3,753.92 801.94 -467.19 86.11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086.12 61.40 - 61.40 3,024.72 - -113.73 1.99 南昌维科 2021 年 12 月 31 日 5.42 - - - 5.42 - 10.16 0.02 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提供 的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自业务发展和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经营 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 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 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公司互保,有利于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共享授信资源,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监事会意见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银行 融资互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公司互保,有利于公司 与控股子公司共享授信资源,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3、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公司互保,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公司综合 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开展日常经营业务。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4、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的独立意见 6 公司预计 2023 年对控股子公司的拟担保额度是出于各子公司业务的实际需 要,有助于促进各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担保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是基于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互保有利于各方持续稳 定地开展融资业务,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 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互保总额度不超过 83,000.00 万元,有效期均为 1 年。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维科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控股”)担保余额为 83,000.00 万元,维科控股 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000.00 万元。公司与维科控股互保有效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业务运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继续与维科控股公司就双方向银 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互保,互保总额度不超过 71,000.00 万元,互保有效 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04847832K 成立时间:1998 年 5 月 14 日 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 225 号(20-1)室 7 法定代表人:何承命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7,065,497 元 主要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纺织品加工制造、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等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维科控股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218.18 亿元,负债总额 156.61 亿元,资产净额 61.57 亿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 124.47 亿元,净利润 0.64 亿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维科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占 29.11%,为公司控股 股东。结构图如下: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双方(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向银行正常融资(包括开具票据、 国内信用证、黄金租赁等业务)时,由双方相互提供担保。 2、公司为维科控股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1,000 万元,维科控股 为公司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1,000 万元。上述数据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 3、本次担保合作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 4、双方各自自行承担融资责任,因融资违约行为引起的一切损失,由融资 方承担。 5、双方同意:一方在要求另一方为己方正式提供担保时,应向另一方提供 其认可的反担保措施。否则,另一方有权不提供担保。 8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维科控股本着互惠互利原则,通过长期建立互保关系,起到增信的作 用,增强了整体融资能力,达到共享金融授信资源、提升融资效率和降低融资成 本的目的,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截至目前,维科控股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 大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等情形, 相关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与维科控股进行银行融资 互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同时也考虑到维科控股良好的经营 业绩和资信状况有助于减少担保的潜在风险。 2、监事会意见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维科控股进行银行融资互保, 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同时也考虑到维科控股良好的经营业绩和 资信状况有助于减少担保的潜在风险。 3、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为控股股东维科控股提供担保系基于双方长期存在的互保关系,维科控 股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截至目前维科控股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等情形。本次担保由维科控股提供反担 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 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9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 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担保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是基于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长期建立的互保关系,互保有 利于各方持续稳定的开展融资业务,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担保由维科控 股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为 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 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39,800.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189,002.17 万元的 21.06%。 公司为控股股东维科控股提供担保余额 83,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的 43.91% , 维 科 控 股 为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余 额 40,000.00 万元;公司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维科技术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及维科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维科技术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及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银行融资互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