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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发股份: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6-15  

						证券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2--008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6 月 15 日 9:30
     2、会议地点:厦门市鹭江道 52 号海滨大厦 23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黄文洲先生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40,316,8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237,750,741 股的
46.4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5、《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1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2,788,497,181.86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50,203,156.2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74,784,547.93 元,扣除2010年度已分配现金红利
223,775,074.10元、计提盈余公积 65,795,561.38元及其他减少78,621.81元,
本公司2011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235,338,446.92元。以本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
2,237,750,741股为基数,同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223,775,074.1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7、《201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8、《关于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审计业务量情况决定事务所报酬。


    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比                     占比                占比
议案               股数                     股数                  股数
                                 (%)                    (%)               (%)
议案 1         1,040,316,811      100          0            0      0            0

议案 2         1,040,316,811      100          0            0      0            0

议案 3         1,040,316,811      100          0            0      0            0

议案 4         1,040,316,811      100          0            0      0            0

议案 5         1,040,316,811      100          0            0      0            0

议案 6         1,040,316,811      100          0            0      0            0

议案 7           1,818,189        100          0            0      0            0

议案 8         1,039,218,475     99.89   1,098,336        0.11     0            0

议案 9         1,040,316,811      100          0            0      0            0

       注 1:“占比”是指有效表决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百分比。
       注 2:议案 7 是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曾招文律师和黄臻臻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二 0 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