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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发股份: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8-23  

						证券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2--018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30
     2、会议地点:厦门市鹭江道 52 号海滨大厦 23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黄文洲先生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41,504,8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237,750,741 股的
46.5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与关联方合资设立上海兆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上
海兆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兆御”),用于开发上海杨浦区一街
坊写字楼项目地块(地块编号为“201204606”)。上海兆御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
币,其中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持有60%股权,厦门建发集团有
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持有20%股权,本公司出资2,000万元持有20%股权,各方均
以货币资金出资。
       2、《关于变更201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
于2012年6月18日与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并更名为“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亦相应地由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
厦门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工作机制的通知》的要求,同意
对《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4、《公司 2012-2014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为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意制订《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14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5、《关于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5.7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进
           行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房产”)为筹
集 2011XP01 限价商品房项目(翔城国际)建设资金,拟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公开
发行 5.7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同意公司为建发房产将发行的 5.7 亿元人民币公
司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比                      占比                占比
议案               股数                     股数                   股数
                                 (%)                     (%)               (%)
议案 1           3,243,352        100           0            0      0            0

议案 2         1,041,504,802      100           0            0      0            0

议案 3         1,041,504,802      100           0            0      0            0
议案 4       1,041,504,802     100         0            0         0         0

议案 5       1,041,504,802     100         0            0         0         0

    注 1:“占比”是指有效表决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百分比。
    注 2:议案 1 是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杨燕秋律师和黄晓晶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二 0 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