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3--033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17日(星期二)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9月17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鹭江道 52 号海滨大厦 23 楼公司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 1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44,106,645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46.6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6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123,748,874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5.53% 本次出席和参与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合计为 178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合计为 1,167,855,51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2.19%,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表决方式、主持情况: 1、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2、会议召集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黄文洲先生。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通过 1,163,279,057 99.61 3,228,162 0.28 1,348,300 0.11 是 议案2、《关于2013年度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需要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子议案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通过 发行方式 1,163,266,857 99.61 4,259,272 0.36 329,390 0.03 是 配售股票种类、数量 1,163,266,857 99.61 4,259,272 0.36 329,390 0.03 是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1,163,266,857 99.61 4,259,272 0.36 329,390 0.03 是 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1,163,266,857 99.61 4,259,272 0.36 329,390 0.03 是 配售对象 1,163,266,857 99.61 4,259,272 0.36 329,390 0.03 是 发行时间 1,163,266,857 99.61 4,259,272 0.36 329,390 0.03 是 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1,163,266,857 99.61 4,259,272 0.36 329,390 0.03 是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 1,163,266,857 99.61 4,259,272 0.36 329,390 0.03 是 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1,163,266,857 99.61 4,259,272 0.36 329,390 0.03 是 议案3、《关于公司2013年度配股预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通过 1,163,266,857 99.61 2,987,832 0.26 1,600,830 0.13 是 议案4、《关于2013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通过 1,163,266,857 99.61 2,987,832 0.26 1,600,830 0.13 是 议案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3年度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通过 1,163,266,857 99.61 2,987,832 0.26 1,600,830 0.13 是 议案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通过 1,163,266,857 99.61 2,987,832 0.26 1,600,830 0.13 是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黄臻臻、杨燕秋。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