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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2016-07-07  

						证券代码:600153          证券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3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股份”或“公司”)于2016年7月5
日接到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的书面通知,
建发集团于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
155,882,477.40元,增持股份数量为13,070,790股。至此,建发集团已在增持计
划承诺的期限内完成了增持公司A股的计划,合计增持26,073,706股,占公司总
股数的0.92%,增持金额312,005,821.36元。现就上述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
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发集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即截至2016
年6月14日,建发集团持有公司1,275,129,6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数的44.9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的增持计划(公告编号:临2015—020):
    建发集团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择机通过证券公
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或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1,200万元,并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公司股票。
       2、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披露的增持计划(公告编号:临2015—022):
    建发股份复牌后 1 个月以内,如出现收盘价格低于 16.00 元的情况,建发集
团将出资不低于 3 亿元人民币,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增持建发股份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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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承诺 6 个月内不减持上述增持的股票。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建发集团于2016年6月15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增持金额为49,988,310元,增持股份数量为3,565,500股,占公司总股
数的0.13%。公司已于2016年6月16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临2016—029)。
     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0日,建发集团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 易 方 式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 增 持 金 额 为 29,996,753.72 元 , 增 持 股 份 数 量 为
2,534,5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09%。公司已于2016年6月21日披露《关于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2)。
     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8日,建发集团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 易 方 式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 增 持 金 额 为 76,138,280.24 元 , 增 持 股 份 数 量 为
6,902,916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24%。公司已于2016年6月29日披露《关于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3)。
     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建发集团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再次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155,882,477.40元,增持股份数量为
13,070,79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46%。
     至此,建发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在承诺期限内实施完毕。在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建发集团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
26,073,706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92%,增持金额为312,005,821.36元。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建发集团持有公司1,275,129,670股,占公司总股数
的44.97%。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建发集团持有公司1,301,203,376股,占公司
总股数的45.89%。


     四、律师核查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建发
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建发集团本次增持均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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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系统增持,本次增持方式合法有效;本次增持符合《收购办法》规定的可以
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的条件;本次增持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等有
关规定。
    建发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建发集团依据承诺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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