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11-24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69
债券代码:143272 债券简称:17 建发 0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二次
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厦门市人民政府以厦府 公司经厦门市人民政府以厦府
(1998)综34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 (1998)综34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
立;公司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立;公司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350200100004137。 350200100004137。公司于2016年4月5
日完成了“三证合一”工商登记手续,
换发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91350200260130346B。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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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购其股份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应当
依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议;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且应当通过
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
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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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十六)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
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六)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条第(三)、(五)、(六)项规定的情形
回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 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本章程另有规
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 定外,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
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
过。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二百零七条 本章程所称“以 第二百零七条 本章程所称“以
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 上”、“以内”、“以下”、“不超过”都含
满”、“不足”、“以外”、“低于”、“多于” 本数;“不满”、“不足”、“以外”、“低
不含本数。 于”、“多于”、“超过”不含本数。
除以上修订的条款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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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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