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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发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11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3
债券代码:143272             债券简称:17 建发 0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2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 1699 号建发国际大
   厦 23 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08,661,9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6.157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勇峰先生主持,并采取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08,661,997           100.00            0          0.00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于修订<公司
 1                               6,384,235         100.00          0          0.00         0       0.00
         章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曾招文律师和戴春草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