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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发股份: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10-28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69
债券代码:143272         债券简称:17 建发 01
债券代码:155765         债券简称:19 建发 0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厦门同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同顺”)
   2、本次担保计划:拟提供 10 亿元人民币担保限额,有效期至本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3、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317.73 亿元(折合人民币)。
   4、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厦门同顺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物
产”)的参股公司。为满足厦门同顺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 10 亿元
人民币担保限额,担保范围包括:银行贷款、承兑汇票和信用证,有效期至本公
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提供担保时,公司要求厦门同顺向公司提供反
担保,并要求厦门同顺的其余股东分别按照各自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获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
内根据厦门同顺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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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被担保人名称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万元)
                   厦门市同安区祥桥路
                   78-84 号(双号)资产                      供应链管理、贸易
厦门同顺                                          陈纬腾                                2,000
                   管理公司大楼 5 楼 504                     代理等业务
                   室


      (二)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股权关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100%(直接加间接)


  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        厦门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持股 30%                             持股 60%                    持股 10%


                                          厦门同顺



       公司与厦门同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厦门同顺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设立,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厦门同顺资产总额为 2,499.00 万元,负债总额为 2,190.74 万元,
  净资产为 308.26 万元;2019 年 10 月 12 日至 10 月 25 日,厦门同顺营业收入为
  2,017.43 万元,净利润为 8.26 万元。(注:因被担保人系本月成立的新公司,前述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待实际担保事项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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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出于厦门同顺的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
高厦门同顺的融资能力;厦门同顺的总经理由子公司建发物产提名,厦门同顺的
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且根据厦门同顺的《章程》规定,其总经理为法定代
表人;厦门同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厦门同顺的其余股东分别按照各自的股权比
例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因此,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对厦门同顺的拟担保额度是出于其实际发展需要,有助
于其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厦门同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厦门同顺的其余股东分别按照各自的股权比例
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
直接分享其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317.73 亿元(折合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115.30%,其中:
公司实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292.09 亿元(折合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106.00%;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
的余额为 25.6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
例为 9.30%;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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