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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发股份: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0-05-19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38
债券代码:143272            债券简称:17 建发 01
债券代码:155765            债券简称:19 建发 01
债券代码:163104            债券简称:20 建发 0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拟继续为各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限额为 710 亿元人民币和 14.6 亿美元
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至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 “临 2020-015”号公告。该议案尚未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
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上述《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中
对部分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限额,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万美元

                                                 调整前的 2020      调整后的 2020
  担保人          被担保公司          币种       年拟批准担保       年拟批准担保
                                                     限额               限额

             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
                                      人民币           160,000            250,000
             及其子公司

建发股份及   昌富利(厦门)有限公
                                      人民币            80,000            150,000
其子公司     司及其子公司

             建发(美国)有限公司   美元或等值
                                                        20,000             30,000
             及其子公司                外币

    除上述调整以外,公司原《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中对
其余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保持不变(其他担保信息详见“临 2020-015”号公
告)。调整后的预计总担保限额为 726 亿元人民币和 15.6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其
中;对公司供应链业务板块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291 亿元人民币和 15.6 亿美
元或等值外币,对房地产业务板块子公司和其他境内外非全资的控股子公司担保
总额度为 255 亿元人民币,对参股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180 亿元人民币。调整后的
《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获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对供应
链业务板块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度(291 亿元人民币和 15.6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内,可对各全资子公司(含新设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在上述对房地
产业务板块子公司和其他境内外非全资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255 亿元人民
币)内,可对各非全资的控股子公司(含新设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
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二、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上述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对其担保限额进行调整是出于上述
全资子公司的实际需要,担保风险不大。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子公司和
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中部分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限额进行调整,该调整出于
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助于促进上述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
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
能力对上述全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经营成果,没有
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此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将根据《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调整后的《关于
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