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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发股份: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0-10-10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70
 债券代码:155765          债券简称:19 建发 01
 债券代码:163104          债券简称:20 建发 0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及其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中确定
 的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
 况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 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方式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
 务予以公示。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人
 力资源部或证券部反馈。
     现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人力资源部和证券部均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依据有关规定及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
 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下同)
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