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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发股份:建发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2021-04-30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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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序号                               内容                             页码
 1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
 2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
 3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7
 4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预算案》              18
 5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1
 6     《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2
 7     《关于向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借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28
 8     《关于申请注册 DFI 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29
 9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30
 10    《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33
 11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6
 12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38
 13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1
 14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2
 15    《关于制定<建发股份 2021 年-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44
 16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8
 17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9
 16    《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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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下午 2:30
会议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 1699 号建发国际大厦 23 层 3 号会议室
主 持 人:董事长郑永达先生
见证律师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主持会议,介绍会议有关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听取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预算案》;
    5、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借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申请注册 DFI 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9、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制定<建发股份 2021 年-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8、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三、股东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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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董秘宣读现场表决办法,介绍现场计票人和现场监票人。
   五、监票人代表、见证律师验票箱。
   六、现场股东和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七、股东交流。
   八、休会,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报送上证所信息网络
有限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汇总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九、复会,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现场会议见证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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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2020 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新冠疫情冲击全球,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确定
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公司统筹疫情防控和业务发展,积极落实“六稳”、“六保”
任务,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公司内生动力持续增强,
2020 年供应链业务经营规模以及房地产业务销售金额再创新高,连续 20 年入选
《财富》“中国上市公司 500 强”榜单,最新排名为第 31 位,较上年提升 3 位。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4,329.49 亿元,同比增长 28.38%;实现净利润
81.82 亿元,同比增长 0.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04 亿元,
同比下降 5.39%;每股收益 1.59 元,同比下降 5.36%。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总
资产达到 3,871.57 亿元,净资产达到 860.58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
产达到 383.87 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3.01%。
    2020 年是公司上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过去五年,公司始终专注
主业、做精专业,并积极拓展新业务,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五年间,公司业务规
模不断扩大,绩效稳固提升;2020 年营业收入较 2015 年增幅超 200%,复合增长
率达 27%;2020 净利润较 2015 年增幅超 120%,复合增长率达 18%。五年间,公
司资产不断充实,2020 年末,公司总资产较五年前约翻两番,归母净资产较五年
前翻一番,实力地位不断提升。
    现将董事会 2020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创新发展战略,取得较好经营业绩
    (一)供应链运营业务
    2020 年,面对内外部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管理层化危为机,依托比较
完善的全球供应链体系,坚持专业化经营战略,争分夺秒开展业务,规模效益逆
势再创佳绩。报告期内,供应链运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505.34 亿元,同比增
长 21.95%。
    1、核心业务稳步增长,农产品业务厚积薄发
    2020 年,公司持续深化“专业化”经营战略,制定了“四大专业集团+五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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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部”的内部管理架构改革方向,巩固优势产业、拓展优质品种,深入市场、
深入行业中心,力争做到“入行入圈”。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业务板块持续巩固
提升行业地位,经营货量位居行业前列,冶金原材料和农林产品的经营货量增速
超过 20%。子公司建发物产为国家粮食安全保驾护航,积极组织进口货源,一带
一路的资源建设布局取得进展,农产品全年经营货量超 2000 万吨,增幅超 120%。
    2、深化“走出去”发展战略,主动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
    公司关注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继
续深耕国内华东、华南等优势区域并积极拓展中西部市场,关注“南向通道”及
海南自贸港政策,布局广西、海南区域市场。加快国际化步伐,积极融入 RCEP 协
议签署国,持续拓展海外市场,在日韩及东南亚各主要市场成立海外平台公司,
寻求海外战略合作伙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进出口和国际贸易总额超 200 亿美
元,同比增长超 30%。
    3、强化金融赋能,期货工具助力业务发展
    在稳健经营、强化风险管理的同时,公司也积极探索利用金融工具为业务赋
能。期货赋能作为公司金融赋能战略的重要内容,有效解决了公司现货经营痛点。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创新型组合套保模式以配合现货经营,取得良好成效。目前,
公司已逐步完成“风险管理垂直体系”的搭建,针对不同业务模式制订了操作规
范并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公司向客户推出“点价”APP,大幅提高了公司基差
点价业务的服务效率与服务质量,获得了客户的好评。
    4、加快数字化建设,强化科技赋能
    为提高服务水平及业务效率,公司积极整合内外部资源,推进业务实现在线
化、数字化、移动化、可视化,针对各部门数字化痛点开展信息化改革,推动数
字化平台建设及科技创新为业务赋能。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 “E 建单”、“E 建签”等平台的开发上线,促进业务
全流程的线上化、可视化。此外,公司完成大宗商品价格 BI 功能建设和 ERP 上
线,实现行情分析、报表分析的多维度、可视化。公司持续推进银企直连项目建
设,实现 ERP 系统与多家银行的数据实时对接。上线“E 建巡”远程巡库盘点管
理平台,通过远程巡库来提升仓库现场监管能力。


    (二)房地产业务
    2020 年,中央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强调“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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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期调控目标。公司持续关注政策环境和市场变化,通
过产品力和服务品质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并不断提升项目运营效率和精细化管
理水平。
    2020 年,子公司建发房产和联发集团共实现合同销售金额 1,379.30 亿元,
同比增长 38.62%。其中:子公司建发房产实现合同销售金额 1,038.82 亿元,同
比增长 43.89%;子公司联发集团实现合同销售金额 340.48 亿元,同比增长 24.70%。
    2020 年,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824.15 亿元,同比增长 65.53%。
    公司顺应政策趋势,以“房住不炒”为导向,重视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
截至 2020 年年末,地产业务子公司建发房产和联发集团管控的核心负债指标全
部达标,确保不触碰“三条红线”。
       1、拓展重点城市群,优化土地储备结构
    公司合理研判、积极进取,围绕重点城市群持续充实土地储备,并不断优化
土地储备结构。公司精耕深耕有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的城市,在巩固现有重点城
市市场地位的同时,择机进入具备发展潜力的城市。
    2020 年,建发房产和联发集团合计新增土地 75 宗,新增计容建筑面积约
937.06 万平方米,其中权益面积约 757.96 万平方米。
    截至 2020 年末,建发房产和联发集团尚未出售的土地储备面积(权益口径)
达到 1,838.68 万平方米,其中:一、二线城市的土地储备面积(权益口径)占
比为 59.55%,较上年增加了 5.47 个百分点。优质充裕的土地储备助力公司房地
产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注:一二线城市的划分依据为第一财经新一线城市研究所发布的《2020
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
       2、开发特色产品,提升项目运营效率
    2020 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行业态势,子公司建发房产和联发集
团持续发力,不断探索、开发特色产品,提升项目运营效率,推动业务高质量发
展。
    在提升运营效率方面,公司持续优化开发运营流程,节约开发运营成本,提
升开发运营效率。建发房产加强各项目的过程跟踪,对完成率偏离度大的项目节
点及时跟进,各区域项目周转提效显著。
    在产品创新方面,公司基于独特匠造理念,打造标杆项目。建发房产新中式
产品广受市场认可,建发禅意新中式作品在报告期内首发,将中式高层与古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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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在方寸间达到和谐平衡,受到业主和各界的广泛赞誉。联发集团对产品线进行
全面升级,以三大产品系打造具备前瞻性的现代美学人居产品,并将人文理念融
入社区建设。建发房产和联发集团多个项目获得产品研发、设计和工程质量类行
业奖项。
    3、推动多元化发展,建发物业在港交所分拆上市
    公司房地产业务以房地产开发为基础,延伸出城市更新改造、商业管理、物
业管理、代建运营等相关业务协同发展的多元化发展格局。报告期内,城市更新
改造业务取得新突破;商业开发与运营进展顺利,上海、南宁、成都等地商业资
产管理项目经营质量稳步提升;建发溢佰养老中心凭借优质服务受到市场认可,
覆盖社区 30 余个;相关产业多元并进,协同发展。
    为促进以物业管理为主的轻资产业务发展壮大,提升建发品牌在香港资本市
场的影响力,建发房产子公司“建发国际集团”(股票代码:01908.HK)以实物
方式分派其所持有的全部已发行建发物业股份,以实现建发物业在香港联交所分
拆上市。截至报告期末,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批准建发物业(股票代码:
02156.HK)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以介绍方式上市。
    建发房产进一步明确了内部业务分工:建发房产重点开发存量持有型资产业
务、存量一级土地开发业务以及由政府指定仅可由建发房产实施的新增一级土地
开发及代建业务;建发国际集团重点发展房地产开发业务、城市更新业务、代建
业务等房地产产业链业务以及新兴产业投资业务;建发物业重点发展基础物业管
理服务业务、社区增值及协同服务业务、非业主增值服务业务、商业资产管理业
务等轻资产服务业务。


    (三)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完善长期激励机制和人才培养体系
    人才是保障公司业务可持续增长的关键要素,公司坚持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
的发展理念。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培训制度,持续优化员工成长与发展体系,
设置科学的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培养课程。人才激励方面,公司完成了《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累计
授予限制性股票 2,835.20 万股,确立了公司与员工间利益共享的长效激励机制,
激发公司整体活力。


    二、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以科学决策促进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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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履行好董事会核心决策职能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科学决
策,专业高效。公司董事会全年共召开 57 次会议,其中 4 次为定期会议,53 次
为临时会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前力求做到深入分析、充分研讨和审慎决策,
确保决策科学合理,全年共审议通过了 101 项议案,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引
领职能。
    2. 履行好各专门委员会的决策支持职能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能够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职责,通过讨论、审议和
论证工作,充分发挥专业研究和决策支持作用。风险控制委员会全年共形成 263
份决议,为公司重大经营活动赋能保驾。投资决策委员会全年共形成 29 份决议。
审计委员会全年共形成 9 份决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年共形成 3 份决议。
    三、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集 3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提请审议事项均获得通过。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落实现金分红方案及其他股东大
会议案,加强公司的合规运营和风险控制,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思路改革以及资本市场逐步对外开放的背景下,
公司持续以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打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形象。报告期内,董
事会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地披露了 4 份定
期报告和 139 份临时公告及上网文件,及时向资本市场传递了公司的重大事项信
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年度考核中获得“A”类最高评级。
    董事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利用投资者热线、上证 e 互动平台、
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同时也积极探索新型投资者
管理方式,如通过编制股东大会调查问卷,进一步与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尝试将
定期报告以长图文微信链接的方式进行传播,将经营数据可视化,方便投资者解
读;举办“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与投资者面对面交流,回答投资者疑问。
董事会通过搭建多元化沟通平台,主动听取和收集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
展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复投资者的提问,就行业热点问题、公司经营情况及发
展战略作充分交流,传递公司价值,夯实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五、巩固深化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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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巩固深化内控体系建设,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的要求,不断优化和实施内部控制,并及时评价其有效性。公司稽核部在
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内控评
价的职能,切实堵住经营管理流程漏洞,为公司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公司铭记社会责任,积极奉献回馈社会。2020 年,公司持续推进宁夏银川市
闽宁镇葡萄酒产业发展,“柏雅”品牌已在福建、上海、江苏、杭州等地铺设终
端 200 余家,让精准扶贫项目最终实现由输血式扶贫到造血式扶贫的转变。同时,
公司及子公司与甘肃临夏东乡县 4 个村、福建厦门同安区 2 个村都建立了帮扶关
系,合计捐赠 70 万元,协助发展地区经济。
    疫情期间,公司为厦门市政府采购防疫物资(口罩约 120 万个,防护服约一
万件),免费开放厦门岛内外六个物流中心供政府、事业单位、街道等存放防疫
物资,向“火神山”医院建设单位紧急供应符合要求的镀锌钢板。
    公司旗下商业地产子公司实施了灵活的减租政策,与租户携手共渡难关。旗
下物业公司携手“春雨医生”、“兴海疫情机器人”等平台,在官微提供线上免费
医疗咨询平台,提供在线义诊,疫情查询、防疫科普等服务。
       七、2021 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1 年,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对专业集团和事业部实施差异化管理模式,推动各单位聚焦核心品类,
进一步专业化发展。
    2、完善风控体系建设,加强行业研究和风险信息协同,对重大风险实行预
案管控和处置机制,建立风控大数据平台。
    3、深耕国内市场,加快国际化布局,引进适合公司国际化业务的国内外人
才。
    4、加强数字化建设,推进核心业务板块与部分客商的系统对接,提高协同
效率;推进核心业务数据的分析和运用,提升经营决策的数智化水平。
    5、进一步运用各类金融工具为公司核心业务赋能,在控制风险的同时提升
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6、地产业务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市场研判,持续提升运营效率和产品质量,
增强品牌竞争力。守住三道红线,优化融资结构,防范资金链风险。聚焦城市更
新,提升市场口碑和行业影响力。拓展代建业务规模,加强商业管理业务模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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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


    回顾过去,公司练内功、借大势、谋全局,专业化经营步伐坚定。展望未来,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新的五年发展规划,力争创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将继续坚
持客户、股东、社会和员工共同发展的理念,使公司成为股东信任、员工热爱、
客户满意、社会尊重的企业。


    以上报告,请审议。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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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
实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的职责,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
组织监事会会议。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参加公司本年度的股东大
会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
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阅并发表意见。
    监事会2020年度具体工作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3、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
    5、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
    6、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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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0年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依法规范运作,董事会运作规范、经营决策科学合理,认真执
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勤勉尽职。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存在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有效地监
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
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
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7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2019 年 5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年 9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
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公司应当在新收入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债务重组准则及合并报表格式四方面的会计政策作出相应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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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二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
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能够动态
地反映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事项。


    4、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
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
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
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
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考核管理办法坚持
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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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二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以及《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通知》”)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规范通知》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0 年 11 月 3 日为授予日,授予 278 名激
励对象 2,835.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持续监督和关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
格合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
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
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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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二


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的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维护了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并完善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
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防范内幕交易发
生,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请审议。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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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说明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公司编制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本材料不再单独列示。



   提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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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预算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状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如下(合并报表):
                                                                         单位:元
                                       2019.12.31                                   增减
                2020.12.31                                      增减额
                                    (追溯调整后)                                  比例

资产总额       387,156,815,743.03     298,219,440,014.22     88,937,375,728.81       29.82%

负债总额       301,098,650,620.77     230,028,549,896.84     71,070,100,723.93       30.90%

所有者权益      86,058,165,122.26      68,190,890,117.38     17,867,275,004.88       26.20%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38,386,843,908.16      32,716,666,307.86      5,670,177,600.30       17.33%
所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率                77.77%                 77.13%      增加0.64 个百分点       /

       备注:公司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将
   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故上表中 2019 年度数
   据均为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达 3,871.57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29.82%;负债总额为 3,010.99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30.90%;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860.58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26.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383.87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17.33%;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7.77%,比上年末增加 0.64 个
   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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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四


              二、经营成果
              2020 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如下(合并报表):
                                                                                单位:元
                                            2019 年度                                      增减
                    2020 年度                                        增减额
                                          (追溯调整后)                                   比例

营业收入           432,949,487,507.93      337,238,672,648.40      95,710,814,859.53        28.38%

营业成本           409,412,720,182.55      314,962,433,093.03      94,450,287,089.52        29.99%

利润总额           12,106,656,916.88        11,291,426,183.26         815,230,733.62         7.22%

净利润              8,182,468,685.79         8,135,474,871.17          46,993,814.62         0.58%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4,503,869,024.59         4,760,262,584.25        -256,393,559.66        -5.39%
东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                      13.01%                    15.86%     减少2.85 个百分点         /
益率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4,329.49 亿元,同比增长 28.38%;净利润 81.82
         亿元,同比增长 0.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04 亿元,同比下降
         5.3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3.01%,同比减少 2.85 个百分点。
              三、现金流量
              2020 年度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合并报表):
                                                                                单位:元
                                               2019 年度                                   增减
                        2020 年度                                      增减额
                                            (追溯调整后)                                 比例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9,718,505,561.02        11,215,065,397.85    -1,496,559,836.83      -13.34%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2,410,800,075.64       -10,696,800,160.80     8,286,000,085.16      不适用
     量净额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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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                                    增减
                   2020 年度                                       增减额
                                       (追溯调整后)                                  比例
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13,811,899,333.72         9,567,938,721.69      4,243,960,612.03      44.36%
量净额
期末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       50,444,875,094.32        29,148,128,808.55     21,296,746,285.77       73.06%
余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约 82.86 亿元,主要
   是由于报告期房地产业务收回合作项目资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约 42.44 亿元,主要
   是由于报告期偿还房地产项目合作方借款净额减少,以及各类融资规模较上年同
   期增加所致。


         公司 2021 年工作总方针:围绕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规划,聚焦主业,开拓创
   新,防范风险,提质增效。
         公司 2021 年经营预算目标:力争实现营业收入 4,850 亿元,预计成本费用
   (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共计 4,745
   亿元。


         以上报告,请审议。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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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五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
次 会 议 决 议 , 2020 年 度 本 公 司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4,503,869,024.5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288,359,786.85 元。根据《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28,835,978.69 元,加上
母公司 2019 年末未分配利润 2,675,611,384.01 元,减去已分配的 2019 年度现
金红利 1,417,600,265.00 元,2020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417,534,927.17
元。
       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以及本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本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863,552,53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431,776,265.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2021 年度。本公司 2020 年度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和房地产业务发展良好,两大主业在发展过程中对资金
均有较高的需求,因此公司本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和
房地产业务的发展壮大,其效益将体现在公司的整体效益之中。公司在制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中,参考投资者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的关于分红
的意见,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
回报与中长期回报之间的平衡。


       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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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六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继续满足各子公司(含孙公司、下同)和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建议
     公司及子公司 2021 至 2022 年继续为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托贷款、信托计划、境内外债券及票据、债务融资工
     具、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
     及其他授信额度、履约担保、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委
     托债权、以自有资产抵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申请期货交割仓库等。
     预计总担保限额为 2,052.5 亿元人民币和 21.4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至本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2021 至 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对供应链业务板块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如下:
                                                              单位:亿元、亿美元
                                                             本次拟批准担保限额
                                                                        子公司对
       被担保公司/被担保事项                   币种   建发股份提        其子公司
                                                                                      合计
                                                      供担保限额        提供担保
                                                                          限额
建发(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38                8      46
建发(北京)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12                0      12
建发(天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18                1      19
建发(广州)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17                5      22
建发(成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10                0      10
建发(武汉)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10                0      10
建发(青岛)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10           3.5       13.5
建发(西安)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4                0          4
建发(海南)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20                0      20
建发(重庆)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25                0      25
建发(杭州)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5                0          5
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20               70      90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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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拟批准担保限额
                                                                        子公司对
       被担保公司/被担保事项                   币种   建发股份提        其子公司
                                                                                      合计
                                                      供担保限额        提供担保
                                                                          限额
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上期所指定漂白
                                           人民币                1                0          1
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厂库
厦门建宇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3.5                 0     3.5
厦门建发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7               20      27
厦门建发金属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18                0      18
厦门建发物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12                0      12
上海建发物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15                0      15
厦门建发轻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4                0          4
厦门建益达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7                0          7
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10               20      30
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上期所纸浆期货
                                           人民币                5                0          5
交割仓库
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郑商所期货交割
                                           人民币               10                0      10
仓库
厦门建发生活资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
                                           人民币               10                0      10
司
厦门建发国际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人民币             2.5                 0     2.5
司
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6                0          6
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9                1      10
厦门建发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16                3      19
厦门建发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10                0      10
厦门建发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10                5      15
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40               30      70
厦门建发船舶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3                0          3
厦门建发铝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7                0          7
厦门建发通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1                0          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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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拟批准担保限额
                                                                        子公司对
       被担保公司/被担保事项                   币种   建发股份提        其子公司
                                                                                     合计
                                                      供担保限额        提供担保
                                                                          限额
厦门星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3               0          3
昌富利(厦门)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20               0       20
厦门恒驰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人民币                3               0          3
司
厦门建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8               0          8
其他境内外全资子公司(包含新设公司)       人民币               15               0       15
其他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包含新设公司)       人民币               15               0       15
           担保限额合计                    人民币             460          166.5     626.50
CHEONGFULI (HONG KONG) COMPANY          美元或等值
                                                                 5               0          5
LIMITED 昌富利(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外币
                                        美元或等值
CHEONGFULI (MALAYSIA )SDN.BHD.                                0.1                0      0.1
                                               外币
                                        美元或等值
C&D Metals Korea Co.,Ltd.                                     0.1                0      0.1
                                               外币
                                        美元或等值
C&D (USA) INC. 建发(美国)有限公司                              5               0          5
                                               外币
C&D (CANADA) IMPORT&EXPORT INC. 建发 美元或等值
                                                              0.1                0      0.1
(加拿大)有限公司                             外币
C&D (HONGKONG) MARINETIME COMPANY       美元或等值
                                                              1.5                0      1.5
LIMITED 香港建发海事有限公司                   外币
C&D (SINGAPORE)BUSINESS PTE.LTD.      美元或等值
                                                                 3               0          3
建发(新加坡)商事有限公司                     外币
HANG YUE TONG COMPANY LIMITED 恒裕通 美元或等值
                                                              3.5                0      3.5
有限公司                                       外币
VIETNAM NATURAL RESOURCES TRADING       美元或等值
                                                                 2               0          2
COMPANY LIMITED 越南天源贸易有限公司           外币


                                          2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六


                                                                     本次拟批准担保限额
                                                                            子公司对
        被担保公司/被担保事项                      币种    建发股份提       其子公司
                                                                                               合计
                                                           供担保限额       提供担保
                                                                              限额
                                             美元或等值
C&D Japan Inc. 建发商事株式会社                                         1            0                1
                                               外币
                                             美元或等
            担保限额合计                                             21.3            0          21.3
                                             值外币


         为满足供应链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1 至 2022 年拟为参股公司提
     供担保如下:
                                                                             单位:亿元
                                                          本次拟批准担保限额
                                                                     子公司对其参
           被担保公司                币种          建发股份提供
                                                                     股公司提供担    合计
                                                     担保限额
                                                                        保限额
   厦门同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人民币                      16               0        16
   司
   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包含新         人民币                       0               5         5
   设参股公司)
   厦门建宇实业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包含新         人民币                  0.1                  0       0.1
   设参股公司)
          担保限额合计              人民币                 16.1                  5     21.1


         2021 至 2022 年,公司拟对房地产业务板块子公司提供担保如下:
                                                                             单位:亿元




                                              25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六


                                                      本次拟批准担保限额
                                       建发股份
        被担保公司           币种                      建发房产及其子公司
                                       提供担保                                   合计
                                                             提供担保限额
                                             限额
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人民币              130                         600    730
及其子公司
                                                                          单位:亿元
                                                      本次拟批准担保限额
                                       建发股份
        被担保公司           币种                      联发集团及其子公司
                                       提供担保                                   合计
                                                             提供担保限额
                                             限额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
                            人民币              130                         380    510
公司


       2021 至 2022 年,因合作开发地产项目,建发房产及其子公司拟为其参股公
 司提供担保如下:
                                                                          单位:亿元
                                                          本次拟批准担保限额
                                                    建发房产 建发房产子公
             被担保公司                 币种
                                                    提供担保 司提供担保限         合计
                                                      限额           额
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人民币            100                  0     100
的参股公司(包含新设参股公司)


       2021 至 2022 年,因合作开发地产项目,联发集团及其子公司拟为其参股公
 司提供担保如下:
                                                                          单位:亿元




                                        26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六


                                                    本次拟批准担保限额
                                                           联发集团子公
         被担保公司               币种     联发集团提
                                                           司提供担保限     合计
                                           供担保限额
                                                                额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
                                 人民币              40                25         65
参股公司(包含新设参股公司)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
 额度为:2020 年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740 亿元人民币和 15.6 亿
 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730.76 亿元人民币以及 9.95 亿
 美元,其中:公司实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689.87 亿元人民币以及 9.95
 亿美元,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40.89 亿元,均无逾期担保。
     2021 至 2022 年,公司拟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为 2052.5 亿
 元人民币和 21.4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获董事长授权人士(含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
 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
 额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授权董事长决定以下事项:
     1.在确认被担保方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时,可以在上述全资子公
 司或控股子公司相对应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2.公司各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
 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27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七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借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支持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
 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公司计划 2021 年至 2022 年向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
 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实际借款发生时一年期 LPR 利率。
     一、提供借款额度预计
     2021 年至 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对下表中的两类借款对象提供借款的
 单日最高余额如下:
                                                                 授权最高余额
    提供借款方                      接受借款方
                                                                (亿元人民币)
                      建发股份控股子公司
建发股份                                                              180
                      (不含全资子公司)
建发股份及子公司      建发股份及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280
     以上借款额度有效期至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二、本议案所需决策程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获董事长授权人士(含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
 额度内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借款条
 款并签署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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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八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 DFI 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根据交易商协会分层管理要求,公司属于第一类成熟层企业,成熟层企业可
就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
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统一注册,简称 DFI 债务融资
工具。
    为了提高公司债务融资方式的灵活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
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 DFI 债务融资工具,并根据市
场情况以及公司资金需求分期、分品种发行。
    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发行的具体条款、办理发行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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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九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境内外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
同,品种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
币互换等。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在手合约金额不超过上
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 15%,具体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规避汇率波动
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1、外汇远期:与金融机构按约定的外汇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时间,在
约定的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条件完成交割的外汇交易。
    2、外汇掉期: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并
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
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4、结构性远期:对外汇远期、外汇期权等一般性远期产品在结构上进行组
合,形成带有一定执行条件的外汇产品,以满足特定的保值需求。
    5、利率掉期:与金融机构约定将目前外币借款浮动利率锁定为固定利率,
并在约定时间内以约定利率完成利息交割。
    6、货币互换:与金融机构约定将公司目前外币借款本金及浮动利率锁定为
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间根据锁定的汇率及利率进行交割。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大宗商品业务量及风险控制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在手合约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 15%,
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三)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
                                     30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九


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
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进出口业务结算币种涉及美元、欧元、港币、日元等其他币种。公司及
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在于降低利率、
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进出口
业务的开展。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外汇衍生品合约到期日即期汇率与合约汇率不一致,将
产生汇率波动风险。
    2、利率波动风险:美元、欧元、港币、日元等外币利率变动,将产生外币
融资利率波动风险。
    3、交割风险:公司业务实际收付汇期日期与外汇衍生品合约到期日不一致,
将产生合约展期或提前交割风险。
    4、保证金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汇率变动将产生追加保
证金风险。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策略
    1、锁定利润原则:外汇衍生品交易严格遵循防范风险、锁定业务利润原则,
交易时已锁定业务利润,合约到期日即期汇率与合约汇率不一致的情况不会对业
务利润产生实质影响。
    2、固定利率原则:公司的外币融资采用固定利率、利率互换等方式规避利
率波动风险。
    3、跟踪业务交易情况,提高预测收付汇日期的准确性,采用外汇衍生品择
期交易、展期交易等方式,规避交割风险。
    4、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一般占用银行授信额度,无需缴纳保证金,追加
保证金的风险很小。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的 2020 年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与近年经营活动的收付汇
金额相匹配。公司将根据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监控业务流程,评估风险,
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3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九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
核算和披露。


    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32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衍
生品业务。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在手合约的保证金金额
在任意时点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0%(不含
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具体如下:
   一、商品衍生品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业务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的日常经营紧
密联系,以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为目的。
   1、商品衍生品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金属、纸浆、农产品、矿产品、化工等品种。主要在国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境外
市场操作将通过有经纪业务资质的经纪行或银行进行。
   2、商品衍生品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大宗商品业务量及风险控制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
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在手合约的保证金金额在任意时点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上
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3、资金来源
   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
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仓单质押抵押或抵减
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二、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随着市场经济活动透明性的增
强,传统贸易模式的盈利空间逐步缩小,供应链企业需不断转型升级以提升自身
的竞争实力。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的同时,利用自身资源和
平台优势从事相关的商品衍生品业务,可有效防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并获得
供应链业务的延伸收益,有利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33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


   三、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指因价格变化使持有的商品衍生品合约的价值发生变化产生
的风险,是商品衍生品交易中最常见、最需要重视的一种风险。在套期保值中可
能出现期货价格的波动幅度、频率与现货价格产生差异,可能产生额外的利润或
亏损。在非理性市场中系统性风险可能给公司的衍生品业务造成不确定的损失。
   2、信用风险:指由于交易对手不履行履约责任而导致的风险。期货交易由
交易所担保履约责任,从而几乎没有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分为流通量风险和资金量风险。流通量风险是指商品衍
生品合约因市场成交量不足导致无法及时以合理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资
金量风险是指当资金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时,所持有的头寸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
   4、操作风险:指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性。
   5、法律风险:指在商品衍生品交易中,由于相关行为(如签订的合同、交易
的对象、税收的处理等)与相应的法规发生冲突致使无法获得当初所期待的经济
效果甚至蒙受损失的风险。


   四、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及子公司的商品衍生品业务计划系根据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并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业务各环节进行相应管理。
   1、坚持套期保值,确保商品衍生品交易与公司现货业务经营相匹配,尽可
能选择与公司持有的现货品种价格相关性较高的商品衍生品开展交易。
   2、选择持有资质牌照、操作运营规范透明的交易所及金融机构作为商品衍
生品交易平台。
   3、公司会选择市场成交量可满足套期保值数量需求的合约进行交易。根据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权限下达资金调拨指令,严格控制保证
金头寸。
   4、依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规定》等内部管理规定的要求,针对业务
管理原则、业务准入管理、期货账户管理、交易审批管理、套期关系管理、账户
资金管理、标准仓单管理、价格风险管理、定期报告制度环节的具体管理进行规
定,持续完善风控机制。
   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
定期对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
进行监督检查。
                                     3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


    五、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等相关
规定,对商品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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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一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将与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及其他关联方持续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与关
         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关联交易类别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 3
                                                            占 2020
关联交易                                    2021年                      月 31 日与关      2020 年实
                    关联交易对象                           年营业收
   类别                                   预计总金额                    联人累计已发     际发生金额
                                                            入比例
                                                                        生的交易金额

              建发集团及其子公司                 30,000        0.07%          269.26       6,328.07

              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销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
售商品、提                                       40,000        0.09%          154.42      11,982.28
              建发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
供劳务
              公司及其他关联方

                        小计                     70,000        0.16%          423.68      18,310.35



                                                                              单位:万元
                                          2021年                      本年年初至 3
                                                          占 2020
关联交易                                预计总金                      月 31 日与关     2020 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对象                        年营业成
  类别                                      额                        联人累计已发        生金额
                                                          本比例
                                                                      生的交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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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一


                四川永丰浆纸股份有限公
                                              250,000       0.59%       15,342.14       69,801.51
                司及其子公司

向关联人        建发集团及其子公司             10,000       0.02%          155.59            574.41

采购商          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
品、接受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
                                               40,000       0.10%          418.05        1,955.41
劳务            建发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他关联方

                         小计                 300,000       0.71%       15,915.78       72,331.33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
                4、具体关联交易对象
             关联交易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建发集团及其子公司、四川永丰浆纸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
         现代码头有限公司。
             根据以往合作记录,关联交易对象信用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
         议。
                5、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将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且公
         司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因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额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
         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受到影响。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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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二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
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信托”)开展存款、贷款等综合业务。
   厦门国际银行和厦门国际信托是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建发集团”)的参股公司,均存在由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情形,因
此厦门国际银行和厦门国际信托均是公司关联方,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内容与预计金额
   预计公司 2021 年度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与厦门国际银行发生存款、贷款业务,提请
授权任意时点的最高余额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最高余额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
        存款业务                                                      56 亿元
                      存款、理财及其他存款类业务
                      贷款、票据贴现、保函、进口信用证及项
        贷款业务      下押汇/代付、进口押汇/代付、福费廷、            65 亿元
                      出口押汇、国内信用证及其他贸易融资等
   2、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与厦门国际信托发生项目贷款、理财投资服
务、信托服务以及其他信托业务,提请授权任意时点的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 45
亿元人民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二


   注册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8-10 号国际银行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王晓健
   注册资本: 924,739.74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
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基金销售;及经国务
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批准的其他业务。
   厦门国际银行是建发集团的参股公司,建发集团持有 2.8246%股份。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厦门国际银行资产总额为 9,155.25 亿元,净资产
为 620.23 亿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168.84 亿元,净利润为 63.15 亿元(以
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厦门国际银行资产总额为 9,381.57 亿元,净资产
为 640.11 亿元;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133.37 亿元,净利润为 45.48 亿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2 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 39-42 层
   法定代表人: 洪文瑾
   注册资本: 37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
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
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
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
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
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厦门国际信托是建发集团的参股公司,建发集团持有 10%股份。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厦门国际信托资产总额为 72.78 亿元,净资产为
53.98 亿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11.41 亿元,净利润为 5.57 亿元(以上数据
经审计)。

                                       39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二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厦门国际信托资产总额为 76.12 亿元,净资产为
55.38 亿元;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10.43 亿元,净利润为 5.18 亿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关联人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建发集团董事长黄文洲先生在厦门国际银行担任董事、副总经
理王文怀先生在厦门国际信托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10.1.5 的规定,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国际信托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国际信托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以市场化
定价为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相关贷款利率不高于同等
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
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交易双方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
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补充流动资金,扩展
融资渠道。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40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三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在保证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资金使用
情况,建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同时授权公
司经营层实施具体事项。
    具体内容如下:
    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投资范围:主要是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金融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等。
    3、投资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的5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额度期限:有效期至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投资理财的范围主要是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金融产品,公
司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有关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尽力控制投资风险。


    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4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四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机构的持续
性和稳定性,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决定其 2021 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
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19 年度收入总额为 105,772.1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82,969.01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46,621.7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1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25,290.04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
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9 家。
                                      42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四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
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
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

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43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五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 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
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
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公司制订了《厦门建
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附后)。



    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4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五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
督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
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发展需要以及《公司 2018—2020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
执行情况,特制订《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以
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坚持积极、科学开展利润分配的基本
原则,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制订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致力于实现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所处阶
段、现金流量状况、股东要求和意愿、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
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 公司 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许可的其
他方式分配股利,一般情况下进行年度利润分配,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
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积极采取现
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母

                                      45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五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当公司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时,可以选择当年不实施现金分红:
 (1)当年每股收益低于 0.1 元;
 (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 0.2 元;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没有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固定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
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4、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
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采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
    5、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
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
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分别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46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五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
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宜。
    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
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
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
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第四条 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调整与监督机制
    1、公司股东回报规划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实际经营情况、
盈利规模及现金流量状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
见拟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回
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由董事会作出决
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3、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情况,公司监事会
应对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
订调整亦同。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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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六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 3 名激
励对象已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
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现拟用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上述人员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 万股,回购价格为 5.43 元/股,回购价
款为 70.59 万元,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上述 3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所属子公司             获授股数(万股)
  1                毛磊                                                   6
  2                陈涛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6
  3              吴雅菲                                                   1
                             合计                                        13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2,863,552,530 元 减 少 至
2,863,422,530 元,公司股份总数也将由 2,863,552,530 股减少 2,863,422,530
股。


      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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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七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 3 名激

励对象已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

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按规定对上述 3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 1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

将 由 2,863,552,530 元 变 更 为 2,863,422,530 元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也 将 由

2,863,552,530 股变更为 2,863,422,530 股。

    在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需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预计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63,552,530元。                         2,863,422,530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 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2,863,552,530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         2,863,422,530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

 民币普通股。                              民币普通股。

    除以上修订的条款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以上议案,请审议。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49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八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厦
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
工作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我们作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勤勉尽责,对董事会审议
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促进公司
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戴亦一,男,1967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厦门大学 EMBA 中心主
任、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经济学与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
师,兼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2、林涛,男,1972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会计系教授,厦
门大学管理会计研究中心成员。现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陈守德,男,1976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EMBA
中心主任,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兼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厦门合兴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注:上述兼职情况的统计日期截至本报告日(2021 年 4 月 19 日)。



                                        50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八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我们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
何职务,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
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取
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57次董事会会议,我们的参会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加董事会                式参加次                          次未亲自参
事姓名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戴亦一         57           2          55          0        0             否
 林涛          57           2          55          0        0             否
陈守德         57           1          56          0        0             否


    (二)2020年度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两次临时股东大会,我们的
参会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戴亦一                      3                 1              2             0
     林涛                       3                 3              0             0
    陈守德                      3                 3              0             0


    (三)会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出席了公司全部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前,我们获取了行
使表决所需的信息和资料,为会议表决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我们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5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八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20年度,我们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
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并将个人的
分析研判及建设性意见反馈给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保持
了定期的沟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判断
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
确传递,保证了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
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年,独立董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
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
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1、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我们对公司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查,
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
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比较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
活动的顺利进行,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与金融机构发
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52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八


    公司预计 2020 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可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
金需求,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
平合理的原则,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建发集团租赁上海建发国
际大厦的议案》,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控股股东建发集团持有的上海建发国际大厦办公,既
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又能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建发集团
签署办公场所租赁合同,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审批程序符合有
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认购股权投资
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事项有利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发展和布
局,交易价格公允且具有合理性,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我们对 2019 年
度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9 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 2019 年度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2019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全年无逾期担保事项。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拟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中部分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限额进行调整,该调整出于上述全资子公
司的实际需要,有助于促进上述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可进一步提
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上
述全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
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此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53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八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拟对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中部分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限额进行调整,该调整出于上述
全资子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助于促进上述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可
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
能力对上述全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经营成果,没
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此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股权型再融资,未发生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董事长变动情况
   1、董事会于2020年4月22日收到董事长张勇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勇峰

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我们对公司董事
长张勇峰先生辞职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张勇峰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
辞去战略管理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
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张勇峰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张勇峰先生的辞职不
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亦不会对公司发
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郑永达先生
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选举郑
永达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选举董事长的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郑永达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
未发现有违背《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的情况。郑永达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
职责的要求。
       (五)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提名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

                                        5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八


候选人的议案》,我们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关于董事候选人陈东旭先生的情况介
绍,对董事候选人陈东旭先生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
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通过对学历、专业
知识、工作经历和经验等相关情况的审核,我们认为陈东旭先生能够胜任所聘
任董事职务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六)高级管理人员提名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聘任林茂先生为公
司总经理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上述聘任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及该同志任职资格均合法、合
规,林茂同志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经营管理经验以及健康状
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对上述聘任事项没有异议。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
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未发现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业绩考核、薪酬发放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八)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
财的议案》,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职
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认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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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聘任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
构。
       (十)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35,200,5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17,600,265.00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0年度。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公司已公告实施前述利润分配方案,现金红利已于2020年6月29日发放。
    我们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投资回报以及公司长
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
司董事会对此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始终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持与公司证券部的交流和沟通,促
使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本报告期,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准确披露公司相关信息。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内部控制。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深知内部控制对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
性,及时了解公司实施部署、自我评价等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定期听取公
司相关汇报,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指导公司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优化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工作方法和途径。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共五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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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各位董事和委员积极履行相应职责,有效促进了公
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


    (十四)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
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投资性房地产
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
计量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公司目前投资性房地
产项目所在区域,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以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
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具有可操作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审议该议
案时,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


    (十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1、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
“《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
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股权激励计划的拟定、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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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股东的利益。
   (3)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及《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励
对象亦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所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指标
的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财务资
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考
核激励体系,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调动公司核
心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形成激励员工的长效机制,可实
现公司人才队伍和产业经营的长期稳定。
   (7)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
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
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我们就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每股收益、营业收入增长率及营业利润占
利润总额的比重。每股收益是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的重要指标。
营业收入增长率,能够有效反映公司持续成长能力及市场份额情况。营业利润
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反映公司主营业务收益在企业整体收益中的比重。
   公司对个人设置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
确、全面的综合评价。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考核指标的设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的经营环境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等因素,考核指标设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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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我们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在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调整后
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做出相关调整。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我们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3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中 16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
本次激励计划。除此之外,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确定的人员,这些人员符合《管
理办法》《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划或安排。
    (5)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6)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
司考核激励体系,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调动公司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形成激励员工的长效机制,可实现公司人才队伍和
产业经营的长期稳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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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3 日,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同时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3 日,向 278 名激励
对象授予 2835.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下,2020 年
度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切实做到了依法合规、勤勉尽职,充分发
挥了我们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戴亦一、林涛、陈守德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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