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股份:建发股份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公告2022-04-19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债券代码:175228 债券简称:20 建发 Y1
债券代码:175878 债券简称:21 建发 Y1
债券代码:188031 债券简称:21 建发 Y2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 建发 0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衍生品
业务。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在手合约的保证金金额在任
意时点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0%(不含标准
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本公
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商品衍生品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业务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的日常经营紧
密联系,以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为目的。
1、商品衍生品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金属、纸浆、农产品、矿产品、化工等品种。主要在国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境外
市场操作将通过有经纪业务资质的经纪行或银行进行。
2、商品衍生品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大宗商品业务量及风险控制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
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在手合约的保证金金额在任意时点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上
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本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日。
3、资金来源
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
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仓单质押抵押或抵减
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二、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随着市场经济活动透明性的增
强,传统贸易模式的盈利空间逐步缩小,供应链企业需不断转型升级以提升自身
的竞争实力。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的同时,利用自身资源和
平台优势从事相关的商品衍生品业务,可有效防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并获得
供应链业务的延伸收益,有利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指因价格变化使持有的商品衍生品合约的价值发生变化产生
的风险,是商品衍生品交易中最常见、最需要重视的一种风险。在套期保值中可
能出现期货价格的波动幅度、频率与现货价格产生差异,可能产生额外的利润或
亏损。在非理性市场中系统性风险可能给公司的衍生品业务造成不确定的损失。
2、信用风险:指由于交易对手不履行履约责任而导致的风险。期货交易由
交易所担保履约责任,从而几乎没有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分为流通量风险和资金量风险。流通量风险是指商品衍
生品合约因市场成交量不足导致无法及时以合理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资
金量风险是指当资金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时,所持有的头寸面临强制平仓的风
险。
4、操作风险:指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性。
5、法律风险:指在商品衍生品交易中,由于相关行为(如签订的合同、交
易的对象、税收的处理等)与相应的法规发生冲突致使无法获得当初所期待的经
济效果甚至蒙受损失的风险。
四、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及子公司的商品衍生品业务计划系根据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并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业务各环节进行相应管理。
1、坚持套期保值,确保商品衍生品交易与公司现货业务经营相匹配,尽可
能选择与公司持有的现货品种价格相关性较高的商品衍生品开展交易。
2、选择持有资质牌照、操作运营规范透明的交易所及金融机构作为商品衍
生品交易平台。
3、公司会选择市场成交量可满足套期保值数量需求的合约进行交易。根据
公司《期货业务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权限下达资金调拨指令,严格控制保证金头
寸。
4、依照公司《期货业务管理规定》等内部管理规定的要求,针对业务管理
原则、业务准入管理、期货账户管理、交易审批管理、套期关系管理、账户资金
管理、标准仓单管理、价格风险管理、定期报告制度环节的具体管理进行规定,
持续完善风控机制。
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
定期对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
进行监督检查。
五、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
定及其指南,对商品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供应链运营业务的过程中,需要防范因价格波
动带来的风险,公司通过对衍生品交易工具的合理运用,能有效对冲经营风险,
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
且已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管理规定,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