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聘任 程东方先生、吕荣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魏卓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上述聘任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及上述同志任职资格均合法、合规, 受聘人员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 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对上述聘任事项没有异议。 独立董事:戴亦一、林涛、陈守德 2022 年 4 月 2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戴亦一 林涛 陈守德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