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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发股份:建发股份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2022-08-11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债券代码:175228        债券简称:20 建发 Y1
债券代码:175878        债券简称:21 建发 Y1
债券代码:188031        债券简称:21 建发 Y2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 建发 01
债券代码:185678        债券简称:22 建发 Y1
债券代码:185791        债券简称:22 建发 Y2
债券代码:185929        债券简称:22 建发 Y3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 建发 Y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
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计划管理人设立的应收账款资
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
行融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总发售本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相关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最终方案以相关证券交易
所同意/审核的为准。


    一、 专项计划概述
    公司拟将公司(即原始权益人)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
(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计划管理人设立的专项计划,专项计划以向合格投
资者(即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作为购买基础资产的购买价款支付给公司。同时,公司将根据专项计
划需要担任资产服务机构,为专项计划提供基础资产管理服务。
    二、 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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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总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的总发售本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
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基础资产的情况以及公司在相关证券交易所获准注册的金
额为准。
    2、基础资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
    3、发行方式
    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采用储架发行方式(实际以相关证券
交易所最终批准为准)在 2 年内择机分期发行,每期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
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分层结构以实际为准。
    4、每期发行期限、规模及还本付息方式
    每期专项计划存续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含)。每期专项计划发行期限、发
行规模及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
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5、产品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专项计划对应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为固定利率,优先级资产
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视市场询价情况而定,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预期收益率。
    6、增信措施
    公司可根据入池基础资产情况和交易结构安排的实际需要,选择为本次发
行的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上述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即在每期专项
计划存续期内,公司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相
关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应付的各期预期收益及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
担流动性差补义务,具体事宜由公司签署的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函等交易文件进
行约定。
    7、次级认购安排
    若实际发行时设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由本公司根据本次发行需要认购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专项计划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及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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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本次发行专项计划事宜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并在各
期专项计划存续期及清算完毕前持续有效。
    10、其他
    最终方案以相关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为准。
    三、 授权事宜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及存续期间
的一切相关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
原则下办理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
制定及调整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总规模及单期
发行规模、产品期限、产品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评级安排、增信措施、
挂牌转让安排,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
使用等事宜;
    2、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
    3、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挂牌转让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
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专项计划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
和协议,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
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5、根据相关证券交易所的资产证券化挂牌转让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
办理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转让相关事宜;
    6、办理与本次发行专项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7、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现金资产,达
到盘活存量资产的目的;同时,资产证券化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
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债
务结构。
    五、专项计划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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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相关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最终方案以相关证券交
易所同意/审核的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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