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股份:建发股份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公告2023-02-09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75878 债券简称:21建发Y1
债券代码:188031 债券简称:21建发Y2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建发01
债券代码:185678 债券简称:22建发Y1
债券代码:185791 债券简称:22建发Y2
债券代码:185929 债券简称:22建发Y3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建发Y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
的申请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优质企业债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注册不
超过 45 亿元(人民币,下同)优质企业债券。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厦门建发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券﹝2023﹞9 号),通知内容如
下:
1、同意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 45 亿元,所筹资金 20 亿元用于建筑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文化旅游社会
领域产业等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5 亿元用于向投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或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出资,20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募集资金禁止投向负面清单领域。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 24 个月,首期发行应
在 12 个月内完成。
2、本次债券发行应严格按照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审核机构报送的募集
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实施。
3、本次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发行。
4、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披露信息应
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审核机构的督促检查。
5、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和主承销商应于每年 4 月 30 日前,向国家发展
改革委报送上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本年度债券本息兑付资
金安排和偿付风险排查情况,并由律师事务所对项目的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6、公司应做好债券资金管理,认真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积极配合省级发展
改革委做好存续期管理工作。如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按
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公告,保障债券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注册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
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在本次债券上市场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