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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创阳安: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3  

						股票简称:华创阳安             股票代码:600155           编号:临 2018-054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以传真、送
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
董事长陶永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
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股份回购金额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2018 年 7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
案》。并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告了《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2018 年 7 月 11 日、7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近期公司股价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
公司价值。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投资的信心,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
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增加回购股份的金额、调
整回购价格及延长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在原方案不超过人民
币 14,908.00 万元基础上,增加人民币 35,092.00 万元,调整后回购股份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由原方案不超过人民币 8.57 元/
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90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由原方案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调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调整后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 2018 年 7 月 10 日
起 12 个月内;回购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由原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调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调整后的回购股份预案决议有效期限为自 2018 年 7 月 10 日起 12 个
月内。
    鉴于上述事项的调整,相应修订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后本次回购股份的
具体方案如下:
    (一)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90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
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 2 对 票、弃权 0 票。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结合已回购股票数量及在
后续回购价格不超过 9.90 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722.6385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数量及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
    (六)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即 2018 年 7 月 10 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
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
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
       (七)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原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李建雄先生和张明贵先生对上述议案均投反对票。
    公司董事李建雄先生和张明贵先生对本次会议上述议案反对的主要理由:该
方案对公司经营和业绩无实质性意义,应切实把精力和资金放在经营和业绩改善
上。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情况决定实施或者终止本回购方案。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
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和用途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
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
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李建雄先生和张明贵先生对该议案投反对票。
    公司董事李建雄先生和张明贵先生对本次会议上述议案反对的主要理由:该
方案对公司经营和业绩无实质性意义,应切实把精力和资金放在经营和业绩改善
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
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