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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创阳安: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编号:临 2021-026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永
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
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
 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
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
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
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
信息。对于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合同,根据新租赁准则有关规定
进行衔接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
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