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阳安: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8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
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
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克东先生、刘登
清先生及董事代明华先生3人共同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
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张克东先生担任。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由
独立董事郑卫军先生、朱玉先生及董事洪鸣先生3人组成第八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丰富财务会计业务专长
的独立董事郑卫军先生担任。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具有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商业经验,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2022 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沟通会及定期会议6次,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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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1月4日,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管理层及年审
会计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2021年度审计沟通见面会,审
阅了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未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同意将公司
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与年
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就公
司财务报表审定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进行了沟通,确定公
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2.2022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管理层及年审
会计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2021年度审计沟通见面会,听
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并审阅出具的初步审
计意见。
3.2022年4月27日,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管理层及年审
会计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年报沟通会及2022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1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2年8月29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2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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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2年10月28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2年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2022 年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
资格。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
性和专业性进行了客观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
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2022年4月27日,经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提
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
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支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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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
情况相符,相关审计人员亦未从公司获取除审计费用以外的其他
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
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
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
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
查,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准则,忠实
勤勉地履职尽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
有序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中期、年度财务报表,
就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等进行了关注,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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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欺诈、舞弊、重大错报、
漏报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有关
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查阅了相关审计底稿,认为公司内控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能够真
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控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
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
必要的沟通,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各项工作,促使审计机构
高效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在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充
分发挥作用,保障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有效
进行。
2023年,我们作为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将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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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要求,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
沟通交流,加强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检查跟踪,强化对内部
审计工作的指导,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
经营,切实维护好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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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郑卫军 朱玉 洪鸣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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