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2-03-27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升股份的独立董事,在 2011 年里我们能够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认真履行了
独立董事 的各项职责。现将 2011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1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和 8 次董事会会议,我们
均能够按时出 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召开前我们
详细阅读会议资料,主动调查、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会议上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 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
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 真审议,
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关于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
规定,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公司对外担保仅限于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的逾期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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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提名、任免董事,聘任高管发表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
对于公司换届选举,调整董事及高管人选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认为董事候选人、高管人选均具备任职资格,提名任免程序合法有效。
三、关于定期报告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独
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0 年度报告、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及第三季度报
告。年报期间积极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并积极组织协调予以解决,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四、日常工作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们作
为公司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和委员,利用自己的专长和
实践经验,认真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有效发挥了检查和
监督的作用。
1、对公司执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公司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
规范,公司能够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证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充分
行使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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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
公司更加严格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披露,确保公司在 2011 年
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3、2011 年度,我们不定期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方
面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对需
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都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
审核,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4、不断加强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督促公司切实改善治理
结构,尽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从而加深了对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理解和认识,
提高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增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
的保护能力。
五、其它工作情况
1、没有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1 年,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监督和
决策的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十分重视独立董事的工作,为
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及时、完整、客观的信息,以及高效、热情、周
到的服务与支持,使我们能在全面、公正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判断与决
策,在此,我们向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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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为公司及全体股东
积极负责的态度,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促进公司
的健康持续发展再作贡献。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树津
王其林
汤 健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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