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4-18
证券代码:600156 股票简称:华升股份 编号:临 2012-007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一一年年度股
东大会于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上午九时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
三段 420 号华升大厦九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刘政先生主持会
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4 人,代表 162664328 股,
占公司总股本 402110702 股的 40.4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了公司《二○一一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份为 162664328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股份为 0 股;弃权股份为 0 股。
二、审议批准了公司《二○一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为 162664328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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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为 0 股;弃权股份为 0 股。
三、审议批准了公司《二○一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为 162664328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股份为 0 股;弃权股份为 0 股。
四、审议批准了公司《二○一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份为 162664328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股份为 0 股;弃权股份为 0 股。
五、审议批准了公司《二○一一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同意股份为 162664328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股份为 0 股;弃权股份为 0 股。
六、审议批准了公司《二○一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股份为 162664328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股份为 0 股;弃权股份为 0 股。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 2011 年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92,148.66 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
76,026,769.03 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0,318,917.69 元。由于母公
司净利润为负,公司本年度没有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因此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 80,318,917.69 元。
2011 年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2110702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红利 0.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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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股份为 162664328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股份为 0 股;弃权股份为 0 股。
会议经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朱小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董事。朱小明女士简历已刊登在 2012 年 3 月 28 日《上海证券报》
上。
八、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会计师
事务所报酬数额的议案》
同意股份为 162664328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股份为 0 股;弃权股份为 0 股。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二○一二年度的财务审计
机构。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二○一一年度审计费 45 万元,差
旅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自行承担。
九、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公司经营班子 2012 年度薪酬与经营
目标挂钩考核的议案》
同意股份为 162664328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股份为 0 股;弃权股份为 0 股。
为进一步调动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明确经营目标责任,
确保 2012 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决定 2012 年度对公司经营班子
成员实行年度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挂钩考核办法。
(一)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经营班子成员(包括在公司领取报酬的
股东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经理班子组成人员),其薪酬由基本
薪酬(岗位工资)和经营目标奖、特殊贡献奖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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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目标奖挂钩考核办法
1、公司 2012 年度实现利润和营业收入总额低于或与 2011 年度
持平,经营班子的经营目标奖按不高于 2011 年度实发数控制发放。
2、公司 2012 年度实现利润和营业收入超过 2011 年,经营班子
的经营目标奖根据《经营目标奖实施细则》发放。
3、对部分因工作需要仍兼任子公司主要领导职务的经营班子成
员,其薪酬考核采取本挂钩办法与兼职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双
挂钩”的考核办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经营目标奖按经营班子成员的贡献大小,考核发放。
(三)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对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班子成
员,可以决定给予特殊奖励。
(四)2012 年度,公司将结合物价指数等实际情况,适当提高
经营班子成员的薪酬标准。
(五)所得薪酬须按章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
本次股东大会及决议由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彦、郑日果进
行了全过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
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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