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12-08-23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 宣读《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宣读《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 选举产生监票人;
四、 与会股东审议提案并表决;
五、 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六、 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律师宣布见证结果;
七、 宣读公司《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公司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文件之一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原独立董事陈树津先生因健康原因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
务,陈树津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一,根据有关规定需补选独立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华升集团公
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李斌红女士为公司独立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
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8 月 31 日
附:
李斌红简历
李斌红,女,1965 年 3 月出生,1985 年 7 月毕业于华东纺织
工学院纺织化学系染整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 1993 年获工程师专
业技术资格,1998 年获高级工程师资格,2005 年获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资格。 历任贵州省纺织工业公司技术工程师、中国服装研究设计
中心信息部副主任,中国纺织信息中心流行趋势研究部主任、产业发
展部主任,现任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信息部副主任,国家纺织产品开
发中心主任。《纺织导报》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公司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文件之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
《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原第一百六十二条为:公司应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实际利益,实
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利润分配主要采用派现和送股的形式。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
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现修改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应当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实施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围,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一)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以现金分红为主。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
十;
(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实施一次现金分红,
必要时,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分配预案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在制定现金分配具体方案或调整分配预
案时,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要通过电话、电子信箱及
传真、信函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四)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
行情况。若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
说明未提出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五)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
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
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
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