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控股的岳阳华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2013-06-05
证券代码:600156 股票简称:华升股份 编号:临 2013-007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控股的岳阳华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洞庭麻业有限公司所控股
的岳阳华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关联方湖南华升
集团公司土地产权,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5711 万元。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次数为 1 次,累计
金额为 8976 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交易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存在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华升集团公司(简称“华升集团”)与公司控
股子公司湖南华升洞庭麻业有限公司(简称“洞庭麻业”)所控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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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华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一公司”)共同拥有位
于岳阳市区洞庭麻业生活区的两宗地(共计 405 亩),其中华升集团
拥有 20%的产权,华一公司拥有 80%的产权。为了有利于整合公司
土地资源,提升公司整体效益,经协商,华升集团将所拥有的两宗地
的 20%的产权转让过户给华一公司,转让过户重新办证完成后,华一
公司即拥有两宗地共计 405 亩 100%的产权。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5711 万元。交易双方已于 2013 年 6 月
5 日签署了《土地产权转让协议》。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土地产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华升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61304592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40.1%,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一
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洞庭麻业的控股子公司(洞庭麻业拥有华一
公司 80%的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累计交易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过的
除日常交易以外的交易额为 14687 万元,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同
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
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四)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湖南华升洞庭麻业有限公司控股的岳阳华一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关联方资产的议案》,5 名关联董事刘政、李郁、
刘少波、朱小明、黄云晴回避表决,其它 4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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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3 名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此项关联交易,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
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3 名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
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
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此项交易还需得
到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概况
企业名称:湖南华升集团公司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 420 号
主要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 420 号华升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政
注册资本:26124 万元
主营业务: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企业兼并、
收购。经销日用百货、纺织品、日用杂品、工艺美术品、苎麻原料;
提供仓储,纺织生产科研及咨询服务。
(二)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湖南华升集团公司成立于 1988 年,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
立的集科、工、贸于一体的大型国有企业。是全国最大的专业从事麻
类纺织品及服装生产和出口的企业,主要生产苎麻、亚麻、大麻纱线、
面料及服装,含麻纤维职业服装、家纺及产业用纺织品,产品 90%
以上外销,主要出口市场为欧盟、美国、韩国、日本及南美等国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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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年进出口总额 1 亿美元以上。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华升集团 2012 年末总资产为 158705.92 万元,净资产为 90824.30
万元,营业收入为 87599.73 万元,利润总额 2460.79 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华升集团与华一公司共同拥有的位于岳阳市洞
庭麻业生活区岳市国用(2011)第 00001 号、岳市国用(2011)第
00004 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 20%份额。
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它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
权属转移的其它情况。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评估结果
交易标的经沃克森(北京)国际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和沃克
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分别为:(京)沃克森[2013](估)字第 102 号、沃克森评报字[2013]
第 0001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12 年 11 月 30 日。交易标的帐面净值为
1794.4 万元,评估净值为 5711 万元,评估值比帐面值增值 3916.6 万
元,增值率为 218 %,溢价原因:土地升值。
2、评估机构及其资质情况
沃克森(北京)国际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拥有中国土地估价
师协会颁发的注册证书,注册号:A201111046。沃克森(北京)国际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拥有湖南省财政厅湘财办函[2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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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文批准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三)交易标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交易双方认可的沃克森(北京)国际房地产土地评估
有限公司和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价格为 5711 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转让方(甲方):湖南华升集团公司
受让方(乙方):岳阳华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时间:2013 年 6 月 5 日
(二)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以两宗地(共计 405 亩)20%产权的评估值 5711 万
元为交易价格。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契税由乙方承担,其它税费
由甲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和期限
双方同意,在办理完土地产权过户手续后 6 个月之内,乙方将交
易总价款全额支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按时付清土地产权价款,则乙方按银行当期利率向甲
方支付利息。
(五)协议生效条件
1、本协议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甲方需经主管部门的批准。
3、乙方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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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
通过本次交易,华一公司拥有了两宗地(405 亩)的 100%的产
权,有利于公司土地资源的整合,提高公司现有土地开发、利用效益,
对公司未来综合效益的提升将起到积极作用。
2、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对公司土地资源的整合,使其发挥出更大的效益,对改善公
司控股子公司及整个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12 年 12 月 27 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与华升集团进行了资产置换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为 8976 万
元,目前,该项交易已履行完毕。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评估报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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