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报告2014-04-18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报告
201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以勤勉负责的精神,有
效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认真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切实促进公司
建 立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并 提 供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的 财 务 报 告 。现
将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有 3 名委员,其中有两名独立董事,主
任委员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2013 年度,审计委员会
共召开 3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分别就审阅公司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以及公司提交的未审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年审会计师出具
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等事宜进行审议,对相关议题发表意
见并形成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
格,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自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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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2013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12 年度审计费用
45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
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发现的问题也及
时进行交流并得到了合理审慎的解决,未发现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
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尽职
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严格遵守会计师事务所
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内部控制以及项目
标的会计报表等发表意见。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和出
具的内部审计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审计
管理制度》,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公司
内部审计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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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隐瞒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
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
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
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
规范运 作 , 切实 保障了 公司和 股东的 合法权 益 , 并编 制《华 升股
份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
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相互交流中积极进行协调,
力争用最高效的方法完成相关的审计工作。
三、总体评价
2013 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沟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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