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关于转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闲置资产的公告2015-11-11
证券代码:600156 证券简称:华升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32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闲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拟转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
和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部分闲置资产,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5]1-105 号、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中广信评报字[2015]第 514 号和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开
元评报字[2015]1-104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上三处闲置资产的评估价
值分别为 3230.41 万元、1658.65 万元、1986.10 万元,合计为 6875.16
万元。评估结果已经湖南省国资委备案。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关于本公司转让合同权益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其下
属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
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同意
以上资产分别以不低于评估价格公开挂牌转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将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此次是公开挂牌转让,因此交易对方尚未确定,若届时承接
资产的对象为关联方,公司将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程序并予以披露。
公司将根据资产处理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公司与上海华汇面料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
《中国流行面料工程研发产业基地房屋买卖协议》的合同权益。
1、标的内容:该项协议对应标的资产位于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
618 弄,系本公司 2011 年初与上海华汇面料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签约
拟购买的“中国流行面料工程上海研发产业基地”1 号 10 幢研发楼
的写字楼,建筑面积为 3795.12 平方米,约定交易金额为 1821.66 万
元,用地性质为 1 类工业用地。
2、评估情况: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
报字[2015]1-105 号)。
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评估方法: 市场法
评估对象: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华汇流行面料工程发展
有限公司所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
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合同权益评估值为 3,230.41 万
元(大写为人民币叁仟贰佰叁拾万肆仟壹佰整)。
(二)交易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其
下属的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
1、标的内容:包括一处闲置未利用的厂房及其土地,房产面积
为 10123.4 平方米,土地面积共 20307.4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
地。
企业名称: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 733 号
法定代表人:肖群锋
注册资本:500 万元
股权结构: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占 1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自有资产管理,场地租赁。
2、评估情况: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
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
告(中广信评报字[2015]第 514 号)。
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2015 年 8 月 31 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成本法)
评估对象: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结论: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623.90 万元,评估值为 1658.65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 0 万元,评
估值为 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623.90 万元,评估值为 1658.65
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34.75 万元,增值率为 2.14%。
(三)交易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部分闲
置资产。
1、标的内容:该处资产位于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 420 号华升大
院,系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永远产权的 41 套宿舍房,总建筑面积
3440.5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
2、评估情况: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
报字[2015]1-104 号)。
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5 年 9 月 30 日
评估方法:市场法、收益法
评估对象:湖南华升工贸拥有的 41 套位于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
420 号(原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 255 号)宿舍住宅用房产
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账面原值 334.33 万元,
账面净值 163.53 万元,评估值为 1,986.10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壹仟
玖佰捌拾陆万壹仟元整),评估增值 1,822.57 万元,增值率 1,114.51%。
四、本次资产处置的方式、定价原则
(一)处置方式:通过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二)定价原则:以不低于评估价的价格进行公开挂牌。
五、本次资产处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有利用盘活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改善公司财
务状况。
六、独立董事关于资产处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我们认为,本次处置闲置资产,有利于公司
盘活资金,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时,公司聘请了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资
产评估,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资产处置的独立意见
3、评估报告
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