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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升股份:关于转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闲置资产的公告2015-11-11  

						证券代码:600156    证券简称:华升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32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闲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拟转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

和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部分闲置资产,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15]1-105 号、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中广信评报字[2015]第 514 号和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开

元评报字[2015]1-104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上三处闲置资产的评估价

值分别为 3230.41 万元、1658.65 万元、1986.10 万元,合计为 6875.16

万元。评估结果已经湖南省国资委备案。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关于本公司转让合同权益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其下

属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

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同意

以上资产分别以不低于评估价格公开挂牌转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将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此次是公开挂牌转让,因此交易对方尚未确定,若届时承接

资产的对象为关联方,公司将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程序并予以披露。

公司将根据资产处理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公司与上海华汇面料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

《中国流行面料工程研发产业基地房屋买卖协议》的合同权益。

    1、标的内容:该项协议对应标的资产位于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

618 弄,系本公司 2011 年初与上海华汇面料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签约

拟购买的“中国流行面料工程上海研发产业基地”1 号 10 幢研发楼

的写字楼,建筑面积为 3795.12 平方米,约定交易金额为 1821.66 万

元,用地性质为 1 类工业用地。

    2、评估情况: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

报字[2015]1-105 号)。

    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评估方法: 市场法

    评估对象: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华汇流行面料工程发展
有限公司所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
       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合同权益评估值为 3,230.41 万

元(大写为人民币叁仟贰佰叁拾万肆仟壹佰整)。

       (二)交易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其

下属的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

       1、标的内容:包括一处闲置未利用的厂房及其土地,房产面积

为 10123.4 平方米,土地面积共 20307.4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

地。

       企业名称: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 733 号

       法定代表人:肖群锋

       注册资本:500 万元

       股权结构: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占 1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自有资产管理,场地租赁。

       2、评估情况: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

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

告(中广信评报字[2015]第 514 号)。

       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2015 年 8 月 31 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成本法)

       评估对象: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结论: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623.90 万元,评估值为 1658.65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 0 万元,评

估值为 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623.90 万元,评估值为 1658.65

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34.75 万元,增值率为 2.14%。

    (三)交易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部分闲

置资产。

    1、标的内容:该处资产位于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 420 号华升大

院,系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永远产权的 41 套宿舍房,总建筑面积

3440.5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

    2、评估情况: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

报字[2015]1-104 号)。

    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5 年 9 月 30 日

    评估方法:市场法、收益法

    评估对象:湖南华升工贸拥有的 41 套位于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

420 号(原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 255 号)宿舍住宅用房产

    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账面原值 334.33 万元,

账面净值 163.53 万元,评估值为 1,986.10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壹仟

玖佰捌拾陆万壹仟元整),评估增值 1,822.57 万元,增值率 1,114.51%。

    四、本次资产处置的方式、定价原则

    (一)处置方式:通过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二)定价原则:以不低于评估价的价格进行公开挂牌。

    五、本次资产处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有利用盘活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改善公司财

务状况。

    六、独立董事关于资产处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我们认为,本次处置闲置资产,有利于公司

盘活资金,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时,公司聘请了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资

产评估,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资产处置的独立意见

    3、评估报告

    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