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6 证券简称:华升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9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保值》(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 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2、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 境内上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3、2019 年 4 月 30 日和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 1 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4、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5、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二)主要变更内容 1、新金融工具准则 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类;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 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 理进一步明确;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 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 “再平衡”机制;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 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 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 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3、新合并报表格式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 2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 “应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两个 行项目;增加“专项储备”项目。合并利润表在原“投资收益” 行 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 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 列报行次进行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发行债券收到的现 金”行项目。 4、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 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 货币资金的权利;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同 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等。 5、新债务重组准则 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 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对以非现 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 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 公允价值计量;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 求等。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 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 或其他综合收益。具体调整如下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0,089,899.00 110,089,899.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734,420.52 -17,734,420.5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2,111,021.96 12,111,021.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738,856.98 8,655,531.98 -9,083,325.00 资产合计 1,040,989,310.20 1,136,372,485.64 95,383,175.44 未分配利润 72,892,219.59 168,275,395.03 95,383,175.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合计 649,978,398.59 745,361,574.03 95,383,175.44 股东权益合计 667,436,764.60 762,819,940.04 95,383,175.4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 计 1,040,989,310.20 1,136,372,485.64 95,383,175.44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0,089,899.00 110,089,899.00 可供出售金融资 7,623,398.56 -7,623,398.56 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 2,000,000.00 2,000,000.00 4 资 递延所得税资产 9,651,577.82 568,252.82 -9,083,325.00 资产合计 595,458,625.61 690,841,801.05 95,383,175.44 未分配利润 55,261,320.07 150,644,495.51 95,383,175.44 股东权益合计 593,030,326.43 688,413,501.87 95,383,175.44 负债和股东权益 595,458,625.61 690,841,801.05 95,383,175.44 总计 其中,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中列示的,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具体调整如下表: (单位:元) 原 列 报 调整后列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科目 报科目 可供出 湘财证券股份有 交易性金 5,623,398.56 110,089,899.00 售 金 融 限公司 融资产 资产 江苏金百灵资产 可供出 管理有限责任公 交易性金 0.00 0.00 售金融 司华升 1 号私募 融资产 资产 基金 可供出 沅江洞庭士达麻 其他权益 售金融 纺织厂有限公司 111,021.96 111,021.96 工具投资 资产 湖南湘江大健康 可供出 其他权益 创业投资合伙企 10,000,000.00 10,000,000.00 售金融 工具投资 业(有限合伙) 资产 5 可供出 湖南华升投资控 其他权益 售金融 股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工具投资 资产 综上,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上述新准则,2019 年 1 月 1 日年初未分配利润增加 95,383,175.44 元,主要是公司持有的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已列入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2、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对 于某些特定交易(主要是公司的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进一步规范公司贸易业务的业务流程、合同内容与相关内部控制等。 预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报表无重大影响。 3、新合并报表格式 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对 2019 年年初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不影 响当期损益),具体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单位:元)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单位:元) 应收票据及应收 应收票据 4,001,520.24 95,105,513.05 账款 应收账款 91,103,992.81 应付票据及应付 应付票据 0.00 69,653,600.41 账款 应付账款 69,653,600.41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单位:元)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单位:元)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40,680.00 应收票据 240,680.00 6 应收账款 0.00 4、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 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5、新债务重组准则 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债务重组新准则,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 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 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 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 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 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7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