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4-10
华升股份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华升股份的独立董事,2019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尽责、独立
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与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机构等进行深层次、多方位沟通,深入了解
公司的经营管理,监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
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19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为:黄煌先生、蔡艳萍女士和武学
凯先生。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日常履职情况
2019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和 9 次董事会会议,我们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主动调查、了解公
司的经营、运作情况,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我们认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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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我们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 2019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
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了良好、充分的沟通,使独
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等情况,并获取了大量
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
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
对《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
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无损害本公司利益,均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保障,不会影响本公
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
赖。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精神,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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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无担保及关联
方资金往来情况。
(三)购买私募基金的情况
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私募基金产品的议案》,
我们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
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私募基金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同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华升 1 号私募基金产品。
(四)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向控
股子公司洞麻公司提供的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洞麻公司的流动资金,有
利于保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资金需求,保持公司正常运
行。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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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财务会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就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
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制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
目前的资本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
常运转,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发展质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将此预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2019 年 5 月 8 日,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度公司利润不分配。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
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4 次定期报
告和 30 次临时公告的披露。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华升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披露进行事前审
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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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
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未发现公
司存在内部控制体系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检
查力度,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
作制度,能够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其它工作情况
1、没有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
公司在 2019 年度能做到规范运作,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内控制
度体系完善,交易公平公正,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
立性,为保证公司运作规范、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
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黄煌、蔡艳萍、武学凯
2020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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