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华升股份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1-03-31
华升股份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我们积极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在公司年报审计、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审计等方面勤勉尽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
就 2020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许长龙先生、独立董事
蔡艳萍女士和董事易章元先生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许长龙为高级会
计师,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
内部审计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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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了专业意见。
(一)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监管要求及工作规程履行了对公司财务报告
的审阅和核查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报告期
内,全体委员认真审阅、核查了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后,我们认为
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期
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完成了本
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
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为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及有效实施
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良好,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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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
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运作,在公司
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作为审计
委员会成员,我们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专此报告。
2021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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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升股份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之
签字页)
委员签名:
许长龙:
蔡艳萍:
易章元:
2021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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