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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升股份:华升股份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1-03-31  

                               华升股份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我们积极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在公司年报审计、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审计等方面勤勉尽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

就 2020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许长龙先生、独立董事

蔡艳萍女士和董事易章元先生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许长龙为高级会

计师,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

内部审计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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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了专业意见。

    (一)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监管要求及工作规程履行了对公司财务报告

的审阅和核查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报告期

内,全体委员认真审阅、核查了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后,我们认为

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期

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完成了本

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

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为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及有效实施

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良好,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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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

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运作,在公司

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作为审计

委员会成员,我们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专此报告。




                                   2021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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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升股份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之

签字页)



   委员签名:




   许长龙:




   蔡艳萍:




   易章元:




                                   2021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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