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华升股份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4-21
华升股份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作为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
施、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了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就
2021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许长龙先生、独立董事
蔡艳萍女士和董事易章元先生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许长龙为高级会
计师,担任召集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三位成员均具
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三位委
员基本情况详见《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个人简历。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全体
委员均通过通讯或现场参会的方式亲自出席全部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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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
内部审计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
提出了专业意见。
(一)审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切实履
行了对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
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报错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披露内容和程序合规合
法。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持有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任的各项工作。信永中和在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及内控审计时,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
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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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设计和建
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执行
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运作,使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
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为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及有效实施
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目前,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运作有效,未发现内部
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协调经营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协调公司经营层、审计部及财务部与信永中和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对沟通事项予以充分关注和认真审议,为年度审
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以及《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2 年,我们将继续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更好地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
专此报告。
2022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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