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审阅文件后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实际情况 合理制定,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遵循了公开、 公正、公平的原则,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 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 独立董事:蔡艳萍、许长龙、张义超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