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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升股份:华升股份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00156     证券简称:华升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情况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易

建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易建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

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成员及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易建军先

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

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补选新董事。

    易建军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

易建军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华升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志刚先生、孙创先生(简历附

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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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志刚先生、孙创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刘志刚先生、孙创先生的个人简历,并对其工作经历情况进行了解,未

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刘志刚先生和孙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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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志刚,男,1971 年 6 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学位,高
级经济师、律师,1993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湖南省国立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高管),湖南省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现任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湖南华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南
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孙创,男,1973 年 6 月出生,MPACC,高级会计师,1995 年 8 月参加
工作,历任湖南省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部长,资产管理

与改革工作部部长,总经济师。现任湖南省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济师,湖南华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湖南华升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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