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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1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
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在审阅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就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

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促进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

有效监控和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

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

    三、对《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向控股子

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确保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有利于降低公

司整体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针对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

事项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借款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承担的借款风险可控。本次借款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向控股子

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对《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华升服饰与关联方国锦湘安之间的交易因正常生产经营需

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提升规模效应和盈利能力。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

交易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

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未

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

避了表决,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所作出的董

事会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对《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同意该报告。
    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查验和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湖南华升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后,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

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

制对外担保风险,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也不存在

任何违规担保行为。



                       独立董事:许长龙、郁崇文、粟建光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