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30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永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出现流动性困难,形成债务问题,为尽快化解债务风险,保证偿债资
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分配利润将用
于偿还公司债务,有利于偿债资金的筹措。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并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
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审计执业过
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为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
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具体实际,预计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
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1、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预计 实际 存在较大差异
关联人
类别 金额 发生额 的原因
房产租赁 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700 795
因公司及控股股东产生流
资金拆借
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58,200 动性困难,故未按预计金
-资金拆入
额拆借
合 计 200,700 58,995
2、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本年预计额与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占同类 年初至年报 占同类 实际发生额存在较
类别 预计 实际
业务 披露日已发 业务 大差异的原因
金额 发生额
比重 生金额 比重
房产租赁 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1,000 100% 221 795 100%
公司正处于化解债
资金拆借 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100% 14,200 58,200 100% 务问题关键阶段,
-资金拆入 及其附属企业
资金需求较大
合 计 101,000 - 14,421 58,995 -
我们一致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的
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预计价格合理、公允,没
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董事和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18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
有关薪酬决议执行,公司 2018 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与实际
发放情况相符。
2、公司 2019 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标准设置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同行业
水平,有利于调动董事的积极性,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薪酬相
关议案。
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通知
执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业务范围和以往各年度及本期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戴武堂) (王春华) (邢红梅)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