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对 2018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 意 见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山东和信”)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山东和信为公 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鉴于此,公 司董事会对2018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对 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监事会认为山东和信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 际情况。 2、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对2018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针对公司当前存在的债务问题,公司应加快各项措施的实施,全力化 解债务风险,促进公司正常与持续发展。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公司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 2018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的意见签署页) 监 事: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