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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泰能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9-04-30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19)第 000532 号




          目   录                         页   码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19)第 000532 号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永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