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召开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19-06-19
关于召开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面向
合格投资者)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永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
本金总额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
效(为避免歧义,若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发行人及
上述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关联方,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
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2、于债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
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3、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
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对决议反对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
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均具有同等约束力。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发行人”或“公司”)
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发行了总额为 18.5 亿元的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
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16 永泰 03”或“本期债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是“16 永泰 03”的受托管理人。
2018 年 7 月 5 日,发行人发行的 17 永泰能源 CP004 发生实质性违约。为维
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中德证券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召集召开了永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
“2018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要求发行人确定定期沟
通机制和联系人员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落实“16 永泰 03”债券偿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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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以及《关于继续要求发行人就本期债券提供有效担保的议案》,详情请
见 2018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和决议公告相关文件。
鉴于本期债券即将于 2019 年 7 月 7 日到期,自发行人发生债务融资工具违
约事件以来,直接融资能力基本丧失,公司短期流动性紧张。为维护债券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中德证券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决定召开“16 永
泰 03”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除本通知另有规定外,募集说明书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通知。
一、债券基本信息
发行人: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债券简称:16 永泰 03。
债券代码:136520。
发行规模:18.50 亿元。
债券期限: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票面利率:7.50%。
兑付日:2019 年 7 月 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信用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发布的《联合
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下调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
公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C,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C。
担保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广西先生同意
为本期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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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6 月 26 日 14:00 时至 16:00 时。
(三)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 29 号钱江大酒店三层
会议室。
(四)会议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1、中德证券
联系人:杨汝睿、杨远鹏、任钰;电话:010-59026649、59026646、59026653
2、发行人
联系人:宁方伟、杨雨馨;电话:0351 -8366507、8366511
(五)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会议,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六)债权登记日:2019 年 6 月 25 日(以下午 15:00 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七)参会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请于不晚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下午 17:00 前
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见附件五)及相关证明文件的电子版文件(参见“五、
现场会议登记及参会办法之证明文件”)发送至会议指定邮箱:zdzq-bond@zdzq.com.cn。
前述文件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要求发行人落实后续偿债措施安排的议案》(见附件一)
2、《关于要求信用增进机构履行本息代偿义务的议案》(见附件二)
3、《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其他相关行动的议案》(见附件三)
4、《关于设立偿债资金归集账户的议案》(见附件四)
四、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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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
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每个债券持有人仅能委托一名委托代理人。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发表意见,
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在计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发行人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1)持有本期债券且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2)前述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
确定上述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时,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
议债权登记日当日。
3、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委派的人员。
4、见证律师。
5、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可以出席或列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其他人
员。
五、会议登记及参会办法
1、参会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请于不晚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下午 17:00 前将本
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见附件五)及相关证明文件的电子版文件(参见“五、现
场会议登记及参会办法之证明文件”)发送至会议指定邮箱:zdzq-bond@zdzq.com.cn。
前述文件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
2、证明文件
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在提交参会回执时附上以下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该等文件原件: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持有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
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即代理人出
席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有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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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
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七);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参加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持有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
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有本次债券的证券账
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经负
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七)。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参加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有
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七)、委托人持有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
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3、联系方式
(1)受托管理人
联系人:杨汝睿、杨远鹏、任钰
电话:010-59026649、59026646、59026653
(2)发行人
联系人:宁方伟、杨雨馨
电话: 0351-8366507、8366511
会议指定邮箱:zdzq-bond@zdzq.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写字楼 1 座 22 层
六、表决程序与效力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每一张“16 永泰 03”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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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为两人,负责该次会议之计票、监票。
监票人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担任。与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
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发行人、本期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以及与其有关联关
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拟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时,应由监票人负责计票、监票,
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四)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
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
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
次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五)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
金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为有效。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
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视为
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七)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
决议对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弃权、
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
等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
人承担。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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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关于要求发行人落实后续偿债措施安排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要求信用增进机构履行本息代偿义务的议案》
附件三:《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其他相关行动的议案》
附件四:《关于设立偿债资金归集账户的议案》
附件五:《“16 永泰 03”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附件六:《“16 永泰 03”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七:《“16 永泰 03”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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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三
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6 月 18 日
附件一
议案一:关于要求发行人落实后续偿债措施安排的议案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16 永泰 03”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勤勉履行各
项受托管理职责,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特提请永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要求发行人严格履行《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募集说明书》和《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
定:当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或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时,应当对
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
(一)部分偿付及其安排;
(二)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
(三)由增信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
(四)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安排。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附件二
议案二: 关于要求信用增进机构履行本息代偿义务的议案
2018 年 8 月 3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广西
先生同意为本期债券追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分别出具了《担保函》。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16 永泰 03”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勤勉履行各
项受托管理职责,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特提请永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若发行人无法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提请本期债券信用增进机构永泰集
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王广西先生履行本息代偿义务。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附件三
议案三: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其他相关行动的议案
因本期债券本息的到期偿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
“16 永泰 03”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勤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为维护全体债
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特提请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三
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在发行人违约时,受托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从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整体
利益出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
1、与发行人就本期债券清偿事宜进行谈判;
2、受托参与发行人的重组或其他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受托管理协议
约定的法律程序;
3、委托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协助或代表受托管理人和/或债券持有人处
理上述事宜。
受托管理人在上述委托代理范围内的代理行为,债券持有人均予以承认,并
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附件四
议案四: 关于设立偿债资金归集账户的决议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16 永泰 03”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勤勉履行各
项受托管理职责,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特提请永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要求发行人设立偿债资金归集账户,发行人处置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资产出售计划列示的任一资产的,以偿债资金归集账户作
为收款账户,对转让价款进行现金归集,归集资金仅能用于同比例偿还公开债券
已到期的本金和利息。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附件五
“16 永泰 03”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16 永泰
03”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请资产管理人同时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期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16 永泰 03”张数(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2019 年 月 日
附件六
“16 永泰 03”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要求发行人落实后续偿债措施安排的议案》
2 《关于要求信用增进机构履行本息代偿义务的议案》
3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其他相关行动的议案》
4 《关于设立偿债资金归集账户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
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附件七
“16 永泰 03”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16 永泰
03”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
指示: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要求发行人落实后续偿债措施安排的议案》
2 《关于要求信用增进机构履行本息代偿义务的议案》
3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其他相关行动的议案》
4 《关于设立偿债资金归集账户的议案》
1、请在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多选无效;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的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
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