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9-096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通知
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关于华熙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4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熙矿业”)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华泰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
永泰能源页岩气开发有限公司 10%股权提供质押。本次借款为借新还旧专项用于
偿还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借款,该笔担保由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业
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公司为华熙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向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
超过 3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并以华泰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永泰能源页岩气开发有限公司不超过 10%股
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华熙矿业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
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三、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