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独立董事意见2019-11-1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满,经控股股东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王广
西先生、徐培忠先生、王军先生、常胜秋先生、李海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戴武堂先生、王春华先生、邢红梅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作为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
换届选举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被提名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
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认为:提名以上人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
将有利于加强公司董事会工作,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定发展,符合公司
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我们没有发现以上人士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第十一届
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一致同意提名以上人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戴武堂) (王春华) (邢红梅)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