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9-12-28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9-11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 年 1 月 6 日
3.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57 永泰能源 2019/12/31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公司 32.41%
股份的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在 2019 年 12 月 27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
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
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永泰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提请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
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向南京鑫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拟向南京鑫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鑫欣保理”)申请金额不超过 18,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3 年的保理业
务,并以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 50%股权向鑫
欣保理指定相关方提供质押。具体业务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
为准。
因增加上述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数量由原 1 项增加至 2 项,上述增加的
议案序号为 2,原股东大会通知中议案序号不变。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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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 年 1 月 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 9 号双喜广场 26 层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 月 6 日至 2020 年 1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
1 √
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向南京鑫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 √
申请保理业务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公告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12 月 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第 1-2 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1 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2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1 月 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
1
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向南京鑫欣商业保理有限
2
公司申请保理业务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
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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