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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泰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19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0-049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
知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关于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
赁业务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增加质押物的议案》,同意公司
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向中建投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存续金额共计 35,250 万元、期限不超过 78 个月的融资租赁
业务,在原有担保条件的基础上,增加裕中能源一期 2 台 32 万千瓦项目、二期
2 台 103 万千瓦项目项下 100%电费收费权的顺位质押。目前该笔业务的存续金
额为 32,550 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裕中能源在维持原有担保和质押条件的基础上,对
上述存续金额 32,550 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进行展期,展期后期限不超过 109 个
月。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向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
业务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增加质押物的议案》,同意公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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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向中建投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存续金额 4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72 个月的融资租赁业
务,在原有担保条件的基础上,增加张家港沙洲电力一期 2 台 63 万千瓦项目、
二期 2 台 100 万千瓦项目项下 100%电费收费权的顺位质押。目前该笔业务的存
续金额为 30,766.67 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张家港沙洲电力在维持原有担保和质押条件的基础
上,对上述存续金额 30,766.67 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进行展期,展期后期限为 103
个月。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
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经
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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