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28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0-052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关于公司为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公司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金
城电力”)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申请金额为 13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7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中 5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华兴金城电力为
公司提供反担保;由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投资”)为
剩余 8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华兴金城电力就其中 50,000 万元担保向金
城投资提供反担保,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华兴金城电力 49%股权
向金城投资提供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质押;同时,华兴金城电力以其依法可以
出质的项目建成后享有的售电、售热产生的收入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为该笔
综合授信提供质押,以其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项目建成后的土地、厂房、电厂
设备等全部资产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抵押。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
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1、关于公司为张家港华兴金城
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