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5-28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0-05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金城电力”)。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1、本次公司为华兴金城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为 50,000 万元,公司(含下属公
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 50,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3,074,832.05 万元(其中:公司内部担保总额
度为 2,842,287.05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232,545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 2020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提供以下担保:
公司所属公司华兴金城电力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申请金额为
13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7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中 50,000 万元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华兴金城电力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由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城投资”)为剩余 8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华兴金城电
力就其中 50,000 万元担保向金城投资提供反担保,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
其持有的华兴金城电力 49%股权向金城投资提供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质押;同
时,华兴金城电力以其依法可以出质的项目建成后享有的售电、售热产生的收入
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质押,以其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
项目建成后的土地、厂房、电厂设备等全部资产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抵押。具体
业务、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兴金城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东莱东电大道西侧,法定代表人:
巩家富,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燃气经营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该公
司为本公司所属公司。
截至 2020 年 4 月末,华兴金城电力资产总额 14,884.75 万元,负债总额
1
4,884.75 万元,净资产 10,000 万元,资产负债率 32.82%;2020 年 1-4 月实现营
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未经审计)。
目前,华兴金城电力正在建设张家港华兴电力二期 2×400MW(F)级燃气-
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暂未开展生产与经营。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公司华兴金城电力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申请金额为
13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7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中 50,000 万元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华兴金城电力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由金城投资为剩余 85,000 万元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华兴金城电力就其中 50,000 万元担保向金城投资提供反担
保,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华兴金城电力 49%股权向金城投资提供
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质押;同时,华兴金城电力以其依法可以出质的项目建成
后享有的售电、售热产生的收入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质
押,以其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项目建成后的土地、厂房、电厂设备等全部资产
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抵押。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
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华兴金城电力上述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且为公
司与所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2、本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
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3、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3,074,832.05 万元(含本次
公告担保金额,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1,961,842.39 万元;下
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791,944.66 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
为 88,500 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120,000
万元;公司对外部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112,54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129.25%、总资产的 28.88%,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
度为 1,961,842.3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2.46%、总资产的
18.42%。
六、公告附件
华兴金城电力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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