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永泰:关于重整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2020-09-30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ST 永泰 公告编号:临 2020-077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9 月 25 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晋中中院”或“法
院”)裁定受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或“公司”)重整
的申请。永泰能源重整受到了广大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高度关注,为使全体股东
及债权人公平的获得公司重整的相关信息,现将广大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关注的事
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重整的目的
公司重整的目的是:降低公司的负债总额,减少财务费用,将公司资产负债
率降到合理水平,提升公司业绩。债务重组将尽最大可能保护债权人、中小股东
和广大职工的利益,若重整完成后,新老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将不低于现有水平,
公司经营情况将有所改善。
二、截至目前公司已做的相关工作
公司债务违约后,在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成立了以国开行为
主席行、中信银行为联席主席行的总行级债委会(以下简称“债委会”)。在对公
司充分尽调后,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通过了公司债务重组初步方案。2019 年 12
月 30 日,在与广大债权人沟通的基础上,对重组方案进行了优化。
公司的重整工作得到了各级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和债委会的大力
支持和帮助,2020 年 8 月 6 日,豫煤矿机提出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2020 年 9
月 25 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重整有以下特点:
1、债务违约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员工和管理层队伍稳定,经营业绩稳
中有升;公司不欠税、不欠薪,没有民间借贷、没有违规对外担保,为公司重整
奠定了坚实基础。
2、公司债务重整方案是在债委会委托中介机构尽调的基础上,由主席行一
致通过,并得到绝大多数债权人同意。本次重整范围为公司本部,下属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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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债委会牵头协议重组。
3、债委会与公司一起就债务重整方案多次向地方政府、监管机构和司法机
关汇报,得到了支持和肯定。
4、公司就重整方案与部分股东进行了预沟通,已取得了已沟通的大多数股
东支持。
后续公司将在债委会的统一指导和安排下,做好重整工作,力争如期完成。
三、公司重整完成的预计时间
国家法律规定重整时间为 6 个月,到期后可延长 3 个月。公司将积极配合法
院、管理人和债委会的工作,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力争提早完成。
四、公司简称变更为“*ST 永泰”的原因
公司标识“*ST”是因为晋中中院裁定公司进行重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在重整期间均需进
行“*ST”标识,公司重整完成后即可申请撤销。
2020 年上半年永泰能源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共实现营业收入 100.86 亿元,
较上年同期 96.84 亿元,增加 4.15%。上半年公司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管理
费用支出 3.25 亿元,较上年同期 3.60 亿元,下降 9.70%。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
净利润 1.02 亿元,较上年同期 0.91 亿元,增加 12.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0.99 亿元,较上年同期 0.39 亿元,增加 152.28%。
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0 亿元,与上年同期 23.72 亿元相比,
在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下保持基本稳定。
五、公司重整公告中,公司本部采取重整,下属公司采取协议重组,原因是
什么?
公司底层资产较好,经营性现金流稳定,通过展期调整利息等措施,可以承
担自身的还本付息。公司的主要困难是本部负债较大,且没有经营性现金流;债
务违约后,融资功能丧失,没有还款来源,所以需要对公司本部进行重整。
六、根据公司公告,豫煤矿机以公司不能清偿所欠的 1,246 万元债务为由,
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为何公司连 1,246 万元的经营负债都不能偿付,是否对公
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永泰能源债务重组方案是经债委会主席行一致通过的,并取得了绝大多数债
权人的同意,在此基础上,豫煤矿机向法院提出了重整申请。除此之外,公司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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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他经营性债务纠纷,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性现金流稳定。
七、公司后续发展方向和规划
公司在债务重整完成后,将继续扎根实业,立足主业,转型发展,在确保重
整以及重组协议要求的还本付息前提下,而且在不增加公司新的负债规模和负债
率情况下,通过加强管理、降本增效等方式筹措资金以及引进战投等方式,积极
参与行业整合及与主业相关的新产业发展,回报广大投资者和债权人。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披露公司重整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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